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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核准发布9所高校章程 清华将对教师分类管理

2014年10月09日 15:1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9所高校章程。从刚刚核准的北大、清华两大名校《章程》中可以看出,985高校的章程既同时突出了“政校分开”、“去行政化”的精髓,又各具特色。

  北京大学《章程》近万字,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学术自由、师生治学,大学自主、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基本理念贯穿始终。清华大学《章程》内容较为精炼,仅5000余字,提出学校党委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具体制度方面,两校都明确了校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学术委员会等制度。尤其是两校的章程都强调办学自主权,将改革的基本框架和制度安排做了相应规定,提出了与职责任务相应的自主权及权利的行使规则。

  此外,北京大学《章程》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制度,由校纪委委员、民主党派、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校机构及人员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独立行使监察职权。清华大学《章程》规定了教师职务系列,将教学、科研两类岗位各分等级。两校章程的核准发布,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实习记者孙乐琪)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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