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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让行政力量与学术力量各司其职

2014年10月17日 15: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高校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这个意见强化了党委对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作用,明确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主要职责,并提出“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要求。大学中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来自教学一线,然而走上领导干部岗位之后,并没有划清管理与科研之间的关系,不能全身心投入治校办学,不免饱受诟病。

  因此,教育部在今年2月下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75所直属高校校长、书记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也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继教育部发文叫停大学领导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之后,中办此次着重强调了同样内容,对比前后两个“意见”,规格不断升级,覆盖面也从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扩大到所有高校,由此不难看出,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之间正日渐泾渭分明。

  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有限,“厚此”难免“薄彼”。对于一个大学校长来说,全力以赴做好学校管理工作是最基本的职责,倘若沉湎于科研项目,难免给人以“不务正业”之嫌。更进一步说,在科研资源依旧相对稀缺的当下,大学校长大包大揽势必会阻碍科研人员的培养和成长。实际上,对于一所大学的“掌门人”而言,管理学校本身就是一个更大的“科研项目”,这也是一个职业教育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比大学领导直接参与科研项目,还有一种权力参与科研的形式显然要容易得多——领导并不承担科研项目具体分工,只是徒具项目负责人之名。现实生活中,类似有名无实的领导担纲可谓多矣,对于科研项目来说,领导挂帅不仅足显重视,而且很容易在项目申报中一路绿灯;对于大学领导来说,无需劳神费力即可坐拥科研成果之名。这对崇尚学术自由的大学氛围无疑是一种严重破坏,学术日渐功利化。

  在大力推动大学校长职业化的进程中,明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之间的边界,无疑是正本清源之举。呼吁大学去行政化之声日渐强烈,实际上,大学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将行政权力逐出大学校门,而是在正确而有力的领导下,让行政力量与学术力量各司其职。此次中办下发的“意见”,不失为对坊间舆论的直接回应。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如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对于完善高校内部管理、促进科研水平提高,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赵志疆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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