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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日:教育人士呼吁“严禁体罚儿童”入法

2014年11月21日 10:0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颁布25周年纪念日,也是全球第25个儿童权利日。今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新一轮立法建议征集,昨日,30余家关注儿童权利的社会组织和机构研讨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应将“严禁体罚儿童”写入《反家庭暴力法》。

  今年,多部关于保护儿童的法律都在研讨修订中,其中尤以《反家庭暴力法》最为引人注目。据了解,从2000年至今,全国有28个省区市相继出台反家庭暴力专门法规或政策,但全国性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一直未能成型。2011年,全国妇联和中国法学会相继向立法机关递交了《反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5年立法规划。

  今年《反家庭暴力法》进入新一轮立法建议征集,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北京感恩基金会在内的多家活跃于儿童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和机构积极建言献策,相关专家呼吁在该法中增加儿童保护专款。有专家表示,以往相关法律的研究论证中,缺乏对家庭中儿童的关注,保护儿童也仅仅被附在保护妇女之后,因此应该增加专门保护儿童的法律条款。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今年9月曾发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报告显示:84.79%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父母是施暴者,并且家暴在城镇和农村都普遍存在。产生家暴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不当的管教观念占较多比重。受“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疼,骂是爱”等理念的影响,很多案件中,当邻居或公安人员介入时,施暴家长多数表示“打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打孩子也是为教育他”,用教育为体罚、打骂等暴力行为开脱。多项调查研究表明,在我国,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普遍对儿童使用体罚,而且,体罚常被视为一种教育方式,却不被视为暴力。

  有专家认为,这种观念广泛存在的重要原因是施暴家长的暴力行为未受到法律制约。实际上,体罚不仅伤害儿童的身体,更伤害他们的心灵。一家旨在防止虐待儿童的机构,曾对100多名6岁至15岁的儿童以及126位父母进行调查,结果显示:47%的孩子在体罚中和体罚后感到非常痛苦,有三分之一的孩子甚至想和父母解除关系。

  更可怕的是,这种家暴还会“遗传”。儿童保护方面的专家认为,人们在童年时遭受过暴力的经历极容易导致其在成年后继续施加暴力,因此法律应禁止成年人在家庭中对孩子实施暴力,否则这种家暴行为不仅伤害孩子,还会一直延续,愈演愈烈。

  各方观点

  家长也是一种职业

  高女士(硕士学历):我面对生活、工作时都游刃有余,但儿子不听话,我是真没办法,为了管教他,该打就得打,男孩子不打不长记性。有一次,去博物馆,我和儿子说了很多次别乱跑,他就是不听,我就使劲在儿子大腿上掐了一把,腿都掐紫了。没办法,孩子不听话,疼一下总比跑丢了强。

  张女士(本科学历):上班工作压力大,本来就心烦,孩子再不听话,一冲动就会打孩子。不管孩子是否真的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反正当时是服了。

  南方(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和家庭福利专业博士):其实,家长也是一种职业,需要进行专门的学习,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正面教育。家长要学会调整自己的情绪,用更符合儿童权益的教育方式代替举起的巴掌和脱口而出的斥责。 (记者 贾晓燕)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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