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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教委:非京籍生义务教育入学需五证齐全

2015年04月03日 20:5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日前印发了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对于京籍和非京籍生的小学、初中入学提出了总体部署和要求。

  小学6岁适龄入学

  根据通知,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

  关于京籍生小升初

  规定特长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比例低于2014年;

  划片就近入学,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继续落实进入综改序列的九年一贯直升、原有对口入学和一定比例对口直升派位入学工作;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凡被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之入学,由区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非京籍生入学规定

  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北京市户口对待。

  非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需五证齐全,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为其安排入学。(欧兴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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