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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学生摔倒手指骨折 谁担责?

2015年05月12日 16:19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

  “日前,我的孩子在学校与一名同学发生争执,摔倒后被对方压在身下,导致右手3根手指骨折,如今校方和对方家长不愿意承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昨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学生家长樊先生拨打呼和浩特晚报新闻热线反映。

  “4月21日10时38分,我突然接到孩子老师的电话,称我的孩子在与一名同学玩耍时摔倒,造成手指受伤。”樊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他挂掉电话后立即前往学校,见到孩子时,孩子右手红肿严重,他赶紧带着孩子前往医院,经过医生检查,孩子右手3根手指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樊先生说,等孩子手术过后,他才详细了解了受伤过程。孩子小樊告诉他,4月21日上午第三节体育课刚上课时,他们在操场等待体育老师,突然一名同学冲过来从后面将他和另外一名同学推倒在地,小樊爬起后非常生气,就上前推了这名同学一把,结果两人再次摔倒在地,这次小樊被这名同学压在身下,感觉右手手指疼得厉害。老师赶到后,发现情况比较严重,就通知了家长。

  樊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小樊在医院的医药费共花去23000多元,因为学校为学生们上了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为70%,最高可以获赔16000多元。他认为,小樊是在学校受伤,对方学生的家长和校方应该承担剩余部分医药费。他多次找校方和对方家长,两方都不愿意出钱承担责任。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看到,医院为小樊开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右手第2、3、4掌骨基底骨折。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白副校长在接受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受伤学生小樊是该校六年级的一名学生,与其打闹一起摔倒的是其同班同学,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就樊先生提出的医药费赔付问题,白副校长表示,学校为学生们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学校还上了第三者责任险。樊先生曾经找到学校要求出钱看病,但因为学校财政属教育局管理,学校无权支出计划外的任何一分钱。所以他告诉樊先生,应当等孩子出院以后,先申请保险赔付,剩余部分,由学校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但樊先生情绪比较激动,认为学校是在推诿责任。

  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与当事另一方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之前学校曾经进行过调解,希望两方家长各承担一部分医药费,但樊先生不愿意,所以他认为樊先生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 侯玉刚)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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