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因指甲未剪被批评跳楼 学校赔偿26.2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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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因指甲未剪被批评跳楼 学校赔偿26.2万
2010年03月30日 16:49 来源:合肥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4岁初中男生小丁因为指甲未剪被老师批评、罚站,回家后从元一柏庄小区12楼一跃而下。事后,小丁父母将孩子所在学校合肥市阳光中学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了由校方一次性赔偿26.2万元的协议。

  1月20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跳楼男孩小丁的父母认为,孩子之所以会跳楼,主要诱因是没有剪指甲,老师冷言冷语的批评导致孩子受创,同时让孩子在办公室里罚站近45分钟,不让其回教室上课,这是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属于变相体罚。

  学校的代理律师则称,当时为了预防甲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保持卫生。在当日晨检中,包括小丁在内的5名学生都被查出未剪指甲,老师提出修剪指甲的要求。由于小丁拒绝解释,也不听从老师要求,所以老师让其在办公室思过并等候家长的教育方式,并非体罚。另外,校方还认为,小丁是被其家长带回家中后才发生悲剧。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已经脱离学校的监管范围,而且是自伤行为,与校方没有直接关系。

  承办法官多次调解的26.2万元的赔偿协议,双方均比较满意。目前小丁正在恢复中。 (夏凯、月月、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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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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