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受到各方关注与好评。这是六一之际,立法部门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在此特编发一组相关稿子,对法律送出的关爱进行再解读,说得不一定对,只是接过爱心的荧光棒,预祝孩子们节日快乐。
我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办法》已进入立法程序,草案规定了一系列针对孩子们的保护措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不得组织孩子“捧场”,不得打骂孩子,禁止在职教师办培优班等(5月26日《楚天都市报》)。
从草案上看,这张保护网织得异常严密,学校200米内不得有网吧,校舍应符合抗震、消防要求,对诸多涉及社会方面的有害因素都作了控制。
委员们的精彩讨论,字字含情,让我们看到社会各界对孩子的拳拳关爱之心。或有人说,一些条款是不是太严苛了,比如,不得看孩子短信之类。自己的孩子还管不得了?怕孩子早恋也错吗?这是不是不近人情?而且,有的条款可能并不现实,没有家长、学校的理解与配合根本就落实不了,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法律跟锁一样,从来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这些保护措施,其实是起个提醒作用,不在于设多高的门槛,要绊倒谁,惩罚谁。
成年人的世界,社会化的标签,过早地贴到孩子身上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教孩子整齐划一的口号,让孩子代言商品,组织孩子参与商业活动。一些父母也将爱变为紧箍咒,压缩着孩子的成长空间,甚至将孩子当成满足大人情感、补偿自身生活欠缺的工具。这些无形的束缚,跟孩子的大书包一样,压得孩子有些累。
笔者以为,《未成年人保护办法》进入立法程序是向父母们传递一个这样的信号,让孩子的归孩子,大人的归大人。让孩子顺着他们自然的规律成长,而不是用成年人的思维给他们划一个雷池,在成年人思维的大棚中让孩子反季节生长——不该接受的时候灌输了,本该稚气的时候成熟了。《未成年人保护办法》,就如给孩子的门口挂上一道“请勿打扰”的牌子,让孩子童年的记事本,自由自在地写他们的心事吧。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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