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过“从犯”何川洋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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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放过“从犯”何川洋吗?
2009年07月02日 14:5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重庆市教委等相关部门证实,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因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但其录取资格仍保留。

  对于这一处理,不少网友依旧不解气,认为应依据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取消何川洋的高考考试资格和高考成绩。在笔者看来,这个规定本身就是不严谨和值得商榷的。诚然,当事考生是变更民族成分的直接得利者,但变更民族成分的直接操作者是其父母,惩罚应针对主事的父母。

  听说何川洋已经与北京大学签订了预录取协议,网友们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认为北大是非不分。那么,不妨来看看诚信环境优于内地的香港地区的大学,是怎样对待这起事件的吧———据报道,香港大学6月28日已经给何川洋父母打去电话,邀请何川洋前往该校读书,称将不受内地录取之限制。难道是香港地区的大学为了争夺生源而不顾一切了吗?非也。从事实角度看,变更身份考生本身的责任不大,与考生自己弄虚作假完全不同;从教育角度看,升学录取既是选拔,又是育人,在我国内地,升学录取更看重选拔,而境外高校却更注重育人。何川洋父母已受到严惩,如果再剥夺他今年的升学资格,可以想像对这个家庭意味着什么。

  放过学生,严惩主事的家长,这是对事实负责,也是对教育负责。笔者希望,有关规则能为此进行修正和完善。熊丙奇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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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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