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应正视自己失败的政法教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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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大应正视自己失败的政法教育
2009年07月08日 15:3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周一开庭的政法大学22岁学生付成励“弑师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最终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许多民众关心的案件,本来是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的极好机会,却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公开审理,甚至连媒体记者都不能到案旁听,给人以法律在“躲猫猫”的感觉。

  这种“躲猫猫”成为一些法院的“习惯”,结果是造成人们对法律的不敬且远之,并开始寻求法律之外的解决之道。目前,这种苗头大有上升之势。

  有媒体报道,付成励交代杀人动机说:“杀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

  从杨佳袭警案到付成励弑师案到邓玉娇刺淫官案,几乎都是年轻人一时激愤,放弃对法律的信心和对法律的敬畏,另寻手起刀落的解决之道。弑师案的典型意义之处,不在于一个学生杀了一个老师,而是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杀了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政法大学是干什么的?从这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是干什么的?假如这里的学生都对法律失去信心和敬畏,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替天行道”,岂非是法制教育的重大失误。本案中的个人隐私部分,不会在庭审中占十分重要的位置,且所有当事人都已经是成年人。真正的“隐私”是政法大学无法正视自己失败的政法教育。

  这两天,人们关注的社会新闻之一是山西繁峙反贪局长穆新成资产过亿,其自称“一,我不花公家的一分钱;二,我不花案子上的一分钱”,通过“江湖规则”,从政商两界获得巨额灰色收入。去年底,穆辞去反贪局长一职,只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晋升正科级。当地的铁矿老板之间发生各种纠纷,穆是“总调解人”。各矿主要向他“进贡”,有的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 ”。反贪局长怎么能够“敲”住或“诈”住矿老板?记者说,大家都有摆不上桌面的事,大家都不干净。我估计,矿老板的背后一定有官员的身影,或许某些官员就是矿老板,所以,他们才惧怕反贪局长。在黑道之外,他们选择了灰道,同样不是人间正道。

  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无论是执法者、学法者,还是所有守法者都不约而同地寻求法外解决问题之道,不能不承认我们的法律面临着信任危机、生存危机。

  应当说,最高人民法院5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最高院要求全国法院要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迁就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那些以应对危机为借口擅自突破法律规定,形成新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纠正。我以为,当今社会发生冲突的各方去法院打官司,以及社会公众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关注,法院和法官都应抱有万分欢迎的态度。倘若人们不去法院,也不关注法律公正与否,那将会是法律的悲哀和社会的灾难。 苏文洋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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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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