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源头是以分量人的人才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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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偿家教源头是以分量人的人才观
2009年10月22日 11:00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山东立法禁止有偿家教(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浙江立法有条件允许有偿家教(10月21日浙江在线)。笔者以为,如果一天不能堵住它的源头,有偿家教就会一天禁而不止。因为,它有生存的土壤和气候。

  学生家长要“分”,在职教师要“钱”,只是有偿家教的表面现象。它的源头还得向下追,名高校要高“分”高材生,社会就业要名校高“分”毕业生。以“分”量人的人才观,才是有偿家教的永动助推器。

  以“分”量人的人才观,看中的是在校毕业生书本知识掌握的程度,是一元化的用人观。其实,社会人才市场需求是多元化、多角化的。细分一下,至少有四种类型:一是,理论型人才,从事理论宣传、科学研究的部门,虽然需要理论联系实际,但偏重于需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也就是书本知识;二是,智囊型人才,充当领导助手,专门从事策划,他们需要理论指导,但更多地需要具备灵活、独特的思维;三是,实干型人才,需要基本的书本理论知识,更多的是执行性踏实工作;四是,组织型人才,偏重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协调能力,精于人际关系的沟通。

  任人用人的多元化,要求任人用人单位实事求是录用人才。不一定以 “分”量人,而是以工作岗位需要选人用人,才能使人尽其才。作为学生的家长,可以根据子女的气质、个性以及爱好进行岗位定向,如确实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书本知识,而且课堂教学无法满足岗位需求,当然可以请有偿家教。这种周瑜打黄盖的校外交易,社会舆论不必提高到师德高度去横加指责。作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应该摆脱以“分”作为衡量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废除以分排名的错误做法。考核教师的绩效,不搞唯分数论,不考察是否有偿家教。而是看他们的课堂创新教学,看他们教书育人的敬业精神, 看他们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的实际效果,也就是力争课堂教学达到“佳教”水平。

  从根本上说,社会人才的成长,不是在书斋里造就,而是要在社会实践中产生。我们的教育不是培养高分低能的书呆子,而是培养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创造性工作和劳动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只要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全社会的注意力不集中在学生分数上,有偿家教就会在因势利导中得到正确的解决。

  作者:孙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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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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