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问题孩子”,教育责无旁贷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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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挽救“问题孩子”,教育责无旁贷
2010年01月04日 15:2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雷泓霈

  近日,《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学校也应将这项工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

  挽救、帮助“问题孩子”,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负责任的教育,有作为的学校,和有爱心的老师,应该为每个孩子提供宽松的转化机会,让他们得到健康向上、充满爱心的教育环境。这是教育的“唤醒”和“激励”的本质所在。

  遗憾的是,时下的基础教育过多推行“升学率崇拜”,教育目的和教育手段急功近利:对考试成绩有利的,极端强化,而人格道德教育、情商发展,以及服务于公共福利的品质和才能,却被淡化和弱化。一些“问题孩子”甚至在中考前夕被清退回家。重成绩、轻育人,只要成绩而忽视对“问题孩子”的关心,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这种背景下,云南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考核,是一个响亮的提醒,将督促各级学校和教师,把教好“问题孩子”当作重要的教育责任,认真作为。既要成绩,也要人格发展以及道德熏陶,更多“问题孩子”才能得到挽救,这才是和谐的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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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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