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买卖折射学术深陷名利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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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买卖折射学术深陷名利场
2010年01月06日 16:28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发表论文248万篇,而背有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和他的团队开展了3年多的买卖论文与非法学术期刊专题研究。研究表明,包括非法期刊在内,我国买卖论文已经形成产业,2009年规模达10亿元。

  全国论文买卖销售额近10亿,足见学术失范之弊端,学术深陷名利场。

  值得质疑的是,为什么每年都有这么多人有着发表论文的迫切需求?现在的中国简直遍地皆学者、满街是教授,甚至在政府机关也出现普及硕士、推广博士的热潮。据报道,美国大学中每年博士学位授予数量超过700人的只有几所,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名校都不超过600人。而我国一些高等院校博士生招生数动辄超过1000人。中国的博士规模已经超过德国、美国,居世界第一,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却在世界三甲之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都曾连续数年空缺。

  在历史和现实中,学术失范现象一直存在。传统上有“剪刀加糨糊”者,现在则盛产“复制、粘贴”的“速成型学者”。在社会转型期,受假冒伪劣、浮躁、浮夸和投机心理的影响,加之学者的精英意识、导师心态的逐渐消解,学术界早已不是象牙之塔,不具备垄断话语权和占据主流地位的力量。既然有行政职务的学者可占有科研经费、可找人代笔,那么要求布衣学者洁身自好,恐怕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于是乎, 买卖论文市场火爆,论文产业化应运而生。

  学术腐败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学术腐败的产生与我国传统体制内学术成果评估上的重量不重质、用人制度上的急功近利以及学术规范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进行制度设计时,就要使得学术腐败者的风险成本大大增加,使其成本远大于收益,这是消除学术腐败的根本途径。

  笔者以为,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学术打假机构,并制订相关的法律,使学术腐败受惩合法化。从长远来看,要克服学术领域的不正之风,不能局限于“围追堵截”假冒伪劣,关键是要建立公正的社会学术价值评定机构,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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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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