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两个严禁”还得细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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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两个严禁”还得细化
2010年05月10日 15:2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月7日,教育部网站刊登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门对于今年治理教育收费的工作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针对择校问题,严禁将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30%,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直至全部取消。(5月8日《京华时报》)

   这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却不一定能够彻底避免一些学校阳奉阴违。取消了上述费用,学校的“合理收入”必然会有所减少,如果相应补贴跟不上趟,免不了会有些学校暗箱操作。比如以学校容量有限为借口,突然减少招生数量,排斥那些本来可以就近入学,却没按潜规则“出牌”的学生。尤其是那些城市外来人员的子女,是否仍能顺利上学,这不得不令人担心。

  现在不少外来人员携儿带女,这使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数量不断扩大。比如,目前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约129万人,其中非本地户籍生源已超43万人。以往教育机构在录取这些学生时,从中收取捐资助学费用的数额相当庞大。此后这些费用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收取,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要拿出大笔资金进行贴补。与直接向学生收取高额“赞助费”相比,通过财政补贴从地方政府那里拿到相应补贴资金可没那么简单直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又怎能痛痛快快干干净净地招生?

  因而,要做到“两个严禁”还得细化,用严格的制度做保证。首先,要核定学校的在校人数,不能随意减少,至少要大致与往年相当,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解决好外来人员子女就学的问题;其次是财政核定学生拨款额应定位适宜,不明折暗扣,要按时按量拨给。另外,还要对违规乱收费者予以严惩,对故意减小招生量者给予重罚,以儆效尤。

  严格执行“两个严禁”,不仅要靠学校,更要靠当地政府。唯有建立长效机制,以及令行禁止的问责制度,并坚持公开透明,积极接受公众监督,才或可保证意见的贯彻落实。(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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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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