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歙县新安学校向部分学生家长发出募捐倡议,恳请继续发扬“捐资助教之美德”、“把爱心洒向学校”云云。让媒体关注的不是募捐本身,而是募捐的对象——家里办厂或担任领导干部的学生家长。如此“选择”募捐对象,初衷可能充满善意,但社会效果令人担心。
捐赠是人们平等自愿表达爱心的一种方式,倡导每个社会成员各尽所能,“莫以善小而不为”。新安学校有选择地发放倡议书,“善意”地剥夺了其他孩子和家长捐款的权利。此举可能虑及这部分家庭的经济状况,但极有可能给孩子一个错误“信号”:“献爱心”也有门槛,1角钱的爱心与1000元的爱心并不等价。
校园募捐不同于社会募捐,教育功能应为首要目的。但在这场募捐中,我们没有看到善的阳光洒满每张小脸,一封封募捐倡议书就像是一张张身份标签,将一个个“富二代”、“官二代”标示出来,在一个班级一个学校的学生中划出一道道鸿沟。目睹此情此景,天知道其他的孩子在想些什么,天知道学校在教他们什么。募捐彻底变味了。
“享有”捐款权利的学生已经说出了他们的想法:“不能比别人低,最少也得捐500元。 ”他们的攀比心、虚荣心,在校园里不断滋长。但与此同时,有钱或掌权的家长却在犯难,尽管学校说“不捐也不要紧”,还是要掂量再三:孩子会不会因为家长不捐款或捐少了而受到“冷落”。毕竟,捐款多少直接影响学校利益。
学校、家长之间不平等的关系,造就了“被捐款”的无奈。老师让学生将募捐倡议书带给家长,捐款后又表扬了家里捐款多的学生。这些孩子表面上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联络员,实际上却成了学校撬开家长钱袋子的“支点”。
我们知道,最重要的教育是爱的教育。募捐也是一种不错的教育方式,教孩子们怎样去爱、如何表达爱。学校负责人说,这些捐款除了一部分用于今年“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的开支,其余的将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但是建立在不平等、“被自愿”基础上的这场募捐,不仅让孩子们失去了一次很好的受教育机会,更让他们过早地丢掉了一颗颗充满真爱的心。
如此募捐,为人师表者当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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