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名大学生到上海实习险些露宿街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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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百名大学生到上海实习险些露宿街头
2009年07月01日 13:46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单位想招长期工 中介方带来“暑期工”

  □晚报记者 周柏伊 实习生 俞婉泺

  “我原本以为,这个暑假能赚点零用钱,锻炼一下自己,没想到结果是这样。 ”昨11点,来自安徽阜阳的大学生王君(化名)拖着自己的行李,带着满心的不甘和不舍,登上返回阜阳的列车,此时距他来上海仅仅60个小时。

  两天前,王君跟百余名来自安徽省数十所高等院校的同学们一起,在大学生联盟和南京一家劳务公司的带领下,从合肥前来上海一家公司进行暑期实习。到了上海后同学们才发现,不仅薪金待遇跟之前所说有很大距离,甚至连住宿都无着落。“大前天晚上,百余名同学差点露宿街头。 ”王君说。

  通过面试来沪实习

  王君是安徽阜阳人,在合肥一家大专院校读大一。临近放假,他在学校的招聘栏里看到 “大学生联盟”发布的一条招聘信息,该信息称,上海一家电子通讯公司在招聘暑期实习生,包吃包住,月薪2000元。

  “这么优越的待遇,很让我心动。”带着这样的心理,王君跟很多同学参加了一场面试。 “主考官”有两个人,一个人是主办方大学生联盟的工作人员,另一个人自称是上海该电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幸运,王君顺利通过面试,随后他被通知,包括他在内的120名同学将于6月27日晚,乘坐合肥至上海的列车,前往实习地。

  要工作先签“不平等条约”

  6月27日晚,王君等同学启程前往上海。陪同他们上路的,还有大学生联盟的一名工作人员赵老师。次日清晨6时许,火车抵达上海。 9点左右,同学们被带到这家位于上海闵行的电子通讯公司。大家万万没有想到,这家他们前来“投奔”的公司竟然铁将军把门,没人接应。

  正当大家诧异的时候,几名中年男子出现了,他们自称是南京一家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此次暑期实习活动是由该劳务公司联合大学生联盟共同安排的,大学生们的实习单位都由该劳务公司联系。 “同学们先跟我们公司签一份合同,然后我们就会安排你们开始工作。 ”一男子扬扬手中的档案袋。

  合同发到每个同学手中,合同写明,不管学生与实习单位最后签订的月薪为多少,劳务公司都要收取20%的“管理服务费”,月薪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学生们的工资卡统一由劳务公司保管,学生每月支付120元住宿费和100元体检费,实习期间若有受伤、生病等意外状况,费用自理。大家一看条款,一片哗然。“太霸道了!我们不签! ”其中一名同学带头抗议。在集体反对声中,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只好暂时作罢。

  夜间险些露宿街头

  合同虽没签,但体检必须做。同学们逐一上交100元体检费、80元车费和30元介绍费,随后被大巴送往本市一家私立医院进行常规检查,在大巴上有同学向劳务公司索取所缴费用的发票或收据,遭拒。下午2时左右,体检后的学生们又被陆续送回电子通讯公司。

  就这样,百余名同学守候在电子通讯公司门口,一直到晚上9点。“住宿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此时,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带学生去旅馆,但费用由学生们自己承担,这一提议遭到了大多数学生的反对。到了凌晨1点,马路上寂静一片,席地而坐的学生发出疑问:“难道我们要一直这样坐下去? ”一些同学甚至开始后悔来上海。正当学生们不知如何是好时,一名自称是电子通讯公司的人出现了。他将大家带到了该公司的地下食堂,学生们趴在餐桌上度过了这个夜晚。

  两份合同同时签字

  6月29日一早,因为觉得自己“受骗上当”,包括王君在内的一部分同学离开了电子通讯公司,有的投奔上海的亲友,有的直接返回安徽。

  张跃等一些不甘心的同学们选择留下,“不管怎样,我需要一个答案。 ”张跃很执着。幸运的是,当天下午,他等来一个较好的消息,电子通讯公司同意接纳70名学生进行暑期实习,张跃是其中一名。

  但看到公司发下的实习合同,张跃笑不出来了。合同约定:实习期两个月,月薪为1200元—1500元,岗位是流水线工人,伙食自理,住宿费为每月120元。 “这跟我们最初应聘所听到的待遇相差太大了。 ”更让张跃不能接受的是,即便是这样一份工作,还有附加条件,就是要签下劳务公司之前的那份合同。“这样一来,我的这个实习真的只剩下 ‘锻炼自己,积累经验’了。 ”张跃自嘲。

  公司:原本想招长期工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该电子通讯公司原本只想通过劳务公司招聘一批相对固定的长期工,根本没想到来的竟是一批大学实习生。也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在大学生来沪的当天,电子通讯公司和劳务公司产生了分歧,导致当晚大学生们无人接待,差点露宿街头。记者上午再拨打公司电话,总机以必须实名转接为由,拒绝采访。而负责本次联系大学生暑期实习的南京该劳务公司,其负责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劳动部门:此做法欠规范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葛容琪认为,南京该劳务公司是在南京注册的公司,资质和业务范围应该限于南京,但它却在安徽介绍了100多名学生到上海实习,明显超出了它的业务和资质范围,做法欠规范。

  来沪的大学生都是大一、大二的学生,还未毕业,并不享有劳动者的身份,因此没有权利签署劳动合同。而《劳动法》是针对应届毕业生等劳动者的法律,没有涉及对未毕业人群的权益保障。上海也不提倡假期外省学生到沪勤工俭学。

  律师:大学生应学会法律自保

  对于此案,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上海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薄海豹律师分析说,大学生寻找实习单位,要对相应单位有基本的考察,不能轻信校园里的一两则广告。大学生暑期实习现在在法律上是个模糊的概念,“实习”不定义为劳动法的对象,很多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更应学会用法律自保。应该与用人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尽管是短期的,也一定要有这个程序。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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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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