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频现暑期工陷阱 暑假刚开始已发生十多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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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频现暑期工陷阱 暑假刚开始已发生十多宗
2009年07月09日 14:3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暑假刚开始,学生打暑期工受骗事件已发生十多宗

  本报东莞讯 记者易建成、唐波,见习记者秦小辉报道:“一到暑期,我们就紧张,就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东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一名负责人昨天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东莞近年来频现暑期工陷阱,屡有学生中招,去年发生十多宗,而今年暑期刚开始,便已发生了十多宗。劳动部门虽然一直采取高压打击态势,但对从中牟利的非法中介无力监管,而当地公安部门虽有立案,却至今未破获一宗。

  非法中介钻勤工俭学空子

  对“暑期工”问题,劳动部门到底应该如何监管?据这名负责人介绍,虽然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出台有相关规定,但监管起来却非常困难,如果企业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做暑期工,劳动部门可按照《劳动法》对企业施行惩罚,但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准年满16岁的学生打工,且很多暑期工都是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进厂,而教育法中规定,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勤工俭学。“政府提倡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这给了一些非法中介‘钻空子’,劳动部门监管起来非常困难”。这名负责人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由于东莞用工需求量大,一到暑期,劳动部门的监察人员就紧张。

  东莞市桥头镇劳动分局办公室李主任则说,在6月之前,劳动分局就给该镇各企业下发了通知,原则上不赞成企业招收暑期工。“凡是有大客车过境,我们都会跟踪,可还是经常出问题。”他表示,很多所谓的“中介”其实并没有在劳动部门注册,也无办公场所,劳动部门很难监管。

  学生大都拿不到应得工资

  在调查中,羊城晚报记者还发现,绝大部分学生都是以“社会实践”的名义出来打暑期工的,但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据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历年所查处的案件来看,绝大部分所谓的“社会实践”都是由学校和非法中介联合组织的,而孩子们的工作与他们的所学专业不太相符。工厂发出的工资大多是集体“打包”发放给学校或者中介,然后再转发给学生,学生拿到手的劳务费是否与自己付出的劳动对等,就很难监管。

  针对暑期工监管难题,东莞劳动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何柱坚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市劳动局已经向各镇街劳动分局以及企业下达了“死命令”,企业招纳暑期工,必须遵循以下条款:学校要与工厂签订协议、要有校方老师带队、不能使用童工(不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超时加班、一定要保证身体健康、不能安排在危险的工作岗位。此外,最关键一点,所有上述的这些条款,企业和学校都必须到各镇街劳动部门备案,以便于监管。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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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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