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催生“代检族” 就业体检需依法管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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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歧视催生“代检族” 就业体检需依法管理
2009年08月10日 10:29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高达1亿人之众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伴随着一桩一桩就业歧视的事件,催生出一批批代人体检的特殊族群——

  代检族:一个因“就业歧视”伴生的群体

  日前有消息称,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说,卫生部已拟出台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将取消乙肝 “两对半”检查项目。消息一经发布,迅即引起巨大反响。有网友发帖说:“这个政策好,早该摒弃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了!”但也有网友表示反对,“那结果会让多数健康人受到传染,我们反对就业歧视,但也不愿成乙肝病毒的受害者。”短时间内,两种意见纷纷扰扰。而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对此消息作出回应称,这“只是专家的意见”,是非官方的意见。

  一条消息为何能引起这么广泛的人群关注?据了解,我国近年来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增长较快,慢性乙肝患者已达3000多万人,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更多,达到人口总数的10%,全国约有1亿之众。

  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就业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求职人员的“健康资质”已成为就业者的重要门槛,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行政部门,在审查求职人员的申请时,大小三阳“两对半”的体检项目,几乎无不在审查范围,这使一些好不容易挤到就业前台或通过各种考试找到就业机会的人,也许就因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可能在竞业中再次失去机会。

  因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他们失去了工作

  四川成都鑫川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4名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刚刚经历了这样的一场遭遇。

  王万金等4人于2007年7月26日到成都鑫川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上班,近两年来公司未与他们签订过劳动用工合同。今年4月,公司在有关方面的要求下,终于决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了,公司决定签用工合同前,先带职工到成都市某医院进行体检。5月,体检结果出来了,王万金等4名职工被查出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6月17日,公司要求4名职工在自愿辞职书上签字,也没有提及如何支付被辞退职工的经济补偿。

  4名职工不服,将情况反映到企业所在的成都市新都区总工会,在区总工会的帮助下,职工依法获得了经济补偿,并得到了公司的承诺:待健康恢复后,将优先录用。但是他们也没有避免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结果。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也知道《就业促进法》关于“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的规定,“但不剥夺了他们的工作权利,就是对其他职工健康权利的一种剥夺。”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企业必须这么做。

  在成都市一家人才市场,正在招聘员工的某建材公司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面试成功的应聘者,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中“乙肝两对半”的检测项目是必不可少的。该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公司员工中午都在食堂集体用餐,如果其中有乙肝患者,那么其他员工会认为这里的工作环境存在隐患。”他表示这不是对乙肝患者的歧视,是为了更多员工的健康考虑的。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体检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说,在成都,用人单位基本上都将“乙肝两对半”检测作为体检的必选项目。但用工单位其实并不知道,在日常生活中,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是不具备传染性的。他说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向用人单位介绍这类医学常识,以消除用人单位对乙肝患者的就业歧视,但收效甚微。

  就业市场多了一个“代检”群体

  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多年前就有这样一个族群,他们的职业就是帮助乙肝患者在入学、就业时领到一张“合格的健康体检表”。他们进出各大医院,在抽血化验室伺机替代委托人出场,让自己的血被化验室抽走。人们对这一族群称之为“代检”族。

  8月5日,记者打开电脑,从google中搜寻“代体检”一词,没想到竟有相关信息600多万条。

  “我在北京为别人做体检两年多了,在北京有很多朋友。这两年我代别人做过近200次体检,他们都顺利通过了,已参加了工作。我对北京绝大多数医院的体检中心都比较熟悉,有需要体检的朋友可以随时联系我。电话 13522347****”

  “代理北京入职体检和福利体检,乙肝大小三阳,男女都能做。我们熟悉的医院有:北京海淀某医院、中关村某医院、朝阳某医院以及数十家北京三甲级医院(名单附后)。另外,还可以代办健康证。”

  ……

  这些都是网页上的代检族自贴的广告招牌。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几年,代体检行业的火热,与求职者面对的入学、就业压力有关,与用工单位强调“乙肝”,在就业中歧视乙肝患者也有关系。一位寻求代体检的毕业生告诉记者,就业压力和自身的健康状况逼着他们不得不花钱找代体检者替检,“要不然好不容易找到的就业机会,就可能丢了。”

  北京的白小姐今年大学本科毕业,朋友介绍她找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送上简历过关了,面试又过关了,公司经理决定聘用她,但要求上班前先到医院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我一听要体检心里就打鼓。在学校时做过体检,没有大问题,就是脾大点、血色素低点,可谁知道这两年情况有没有变化呀!一起玩的同学里有得乙肝的,平时大家一起玩一起乐,没在意过,现在慌了,真怕万一有毛病。”还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到网上联系了一个代体检者,之后,凭着合格的体检通知单,她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聘用合同。

  据代检者说,每年的六七八月都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高峰期,在这段时间里,代检者也是最忙的时候,一般代检收费为1000元至2000元间。

  记者从网上抄下一个自称北京阳光体检代理服务公司的代检者电话,谎称需要代检,接电话的人对代检结果很有信心。他说:“我们干这行好几年了,我每年都有200多个客户,还没出过问题。你要不放心,我们也可以先代检后收费,给你体检表时你再付钱……”

  在网页上,“北京精诚体检服务代理公司”和“北京阳光体检代理服务公司”是很惹眼的代检公司(也许根本没有注册)。他们宣称能为“乙肝患者体检过关、福利体检过关、公务员体检过关并办理出国健康证”等,并称“本团体作为该行业的始创者,历经五年的发展,实力雄厚,资源充沛。熟悉北京、天津、山东、河北、山西及东北各省市各大医院体检流程”,并称公司“信誉良好,让你不输在体检上。促进公平就业,消除乙肝歧视,共建和谐社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代检闻名全国的是“体检先锋网”,这是一家专门以体检代检为目的的网站,在业内享有颇高的“知名度”。他们标榜“消除歧视、促进和谐”,因在业内知名度较高,还经常遭网站外人士冒充,以至“体检先锋网”不时在业内“打假”。为了便于工作,该网站将全国划分为八个区,主要以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为主,再向周边辐射。一旦确定真的有人需要体检代检,他们会通知相应区的负责人安排代检。

  过度的反应使乙肝患者被迫“隐匿”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代检者族群的形成和乙肝患者遭遇的就业歧视有直接关系。他说,很多时候,歧视是在不经意间产生的,社会各界出于善意的宣传反而使公众对 “乙肝携带者”形成过度反应。这使乙肝患者不仅要面对疾病的压力,还要面对疾病之外来自社会的压力。这样的社会环境为 “代检”行业的兴起,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北京某三甲医院的一位医生说,如果一个求职者仅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个患者本身不具传染性,若肝功能正常的话,也不会转化为肝病患者,但几乎所有患这种病的人,在求职时都遇到过或大或小的阻力。这位医生说,对医学知识的一知半解,以及预防宣传的不到位,使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处境越来越艰难,这个问题需要尽早得到解决。

  小刘在北京工作三年多了,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他说上大学前就查过“两对半”,上大学的体检表是母亲托人从后门要来的。这些年他一直不敢暴露病情,怕受人歧视,不敢当众吃药;怕影响他人健康,尽量减少社会活动。他说,“藏着的滋味可不舒服了,性格都变了。”因为一直避免和他人接触,他的性格变得有些“个色”,至今连女友还没有交。

  对此,武汉律师陆瓯认为,一些法规虽然在制度层面上消除了对乙肝患者的歧视,但现实中乙肝歧视并未得到有效根治。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几次拒招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政府做公务员,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极大。他说,入学、劳动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剥夺。“我个人赞成出台规定,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一些医生也认为,让乙肝患者减轻心理压力,这有利于患者从暗处走向明处,更易于疾病的科学防治。

  就业体检需依法管理

  “能有这么多体检代检者么?”北京某医院的医生听了记者的叙述甚感惊奇。她说她知道在体检时有人代检,工作中也遇到过托关系找她想开出一张合格体检表的人,但从没想到有这么大一个族群在网上堂而皇之地替人代检。她说,医生一般是不会随便给人开出合格体检表的,但在体检过程中出现鉴别错误,是有可能发生的,毕竟,医生的工作是给病人看病,看病的目的是为了不发生诊断错误,以保证患者的医疗效果。但听了记者的叙述,她还是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表示今后在工作中要注意代检问题。

  北京国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认为,解决代检族问题,首先还是要解决乙肝患者存在的就业歧视问题。他认为,从客观上说,一些行业确实不适宜乙肝患者就业,比如食品加工、餐饮行业等,都要考虑大众的健康安全,但更多行业对患有这种疾病的人是可以放宽标准的,比如计算机行业、比如一般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不应该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设置过高门槛。他认为,劳动管理部门应该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出不同从业人员的健康标准,加以规范细化,以避免就业歧视的问题发生。

  张国律师还认为,对目前存在的代检行为,相关部门也应该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要加强宣传,让代检者和委托代检的人都明白,这种行为既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从事这种交易存在很大风险。如果因为患者隐瞒造成传染,伤及他人,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索赔,这样的案例在国内早有发生。 记者 田杰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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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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