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 开学了老板却不准她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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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 开学了老板却不准她走
2009年09月11日 10:30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9月以来,大学生们纷纷结束了缤纷的暑期生活,返回学校。大家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便是暑期打工的各种遭遇。昨日,成都纺织专科学校大二学生陈洁(化名)打进本报热线求助,说她的暑期兼职成了“巴倒烫”——老板不放人,她无法返校上学。

  8月初,陈洁经熟人介绍,到我市南岸区茶园通江大道某服装公司打工。

  “去的时候说好的,底薪680元。我算了算,加上加班费、奖金,一个月能挣1300多元。”陈说,她当时觉得酬劳可观,便住进工厂宿舍,正式开始打工。

  一个多月很快过去,眼看就要开学,8月28日,她找到主管,要求辞职并结算工钱,可没想到主管一口回绝了。

  “他们说,当初我没说明只做暑期工,工厂招的是长工。我工作时间太短了,如果要走,就不发工资。”陈说,她先后求了老板四次,仍遭到拒绝。

  “我工作一个多月,花掉400元生活费,如今拿不到工钱,倒赔了。”陈说,如今学校已开课一周,她迟迟无法返校,心里很是着急。昨日中午,陈洁第五次找到主管,哭着闹着要求辞职,终被准许。

  市劳动局法规处一工作人员称,多数“暑期工”自我防骗和维权意识相对薄弱,未签合同就上岗,没有合同保护,一旦权益受害,将很难维权。

  他提醒,为了防止个别用工单位在学生工作结束时以各种理由克扣学生工资,大学生应在工作开始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权责明确,如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安全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方面,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说明。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维权。

  小贴士:

  大学生兼职十谨记:

  1.防止中介的诈骗

  2.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 

  3.不轻易缴纳任何押金 

  4.不抵押任何证件 

  5.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6.不到娱乐场所工作 

  7.不做高危工作 

  8.要签订劳务协议 

  9.女生不单独外出约见 

  10.防止网上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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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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