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删减教材书目违法 一代人成长将受影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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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删减教材书目违法 一代人成长将受影响
2009年05月21日 11:31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来信

  编辑部:

  最近连续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一些省的中小学生所用教材变换,引起家长、老师、教育界专家们的不满和担忧。其中,有专家呼吁国家应像关注、重视税收一样关注、重视学生教材问题,像完善产品质量监督一样重视涉教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监察。“因为,学生作为教材的特殊消费者,出了质量问题是无法‘召回 ’的。”

  据反映,最近一些省教育厅下发省中小学生教学用书目录时,大量删减教育部颁布的教材目录。投诉指称“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破坏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剧了教材出版发行行业的垄断和腐败,严重阻碍了我国正在实施的素质教育的发展。”

  删减教育部颁发的教材书目有这么严重?“书目”具有怎样的法律性质?记者围绕“书目”专访了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

  周安平介绍说,我国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法定的国策,教育的课程、内容由管理部门代表国家来定,课程的核心是教材体系的建设,因此,教材由教育部审定,教材由国家埋单。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此,2001年6月7日教育部颁发第11号令《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供学校选用。还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整转发“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地应严格在“书目”范围内选用教材,不得选用“书目”以外的教材,包括境外教材。这就是说,只有审定通过的教材才是获得行政许可的,“书目”是获得行政许可的清单。关于“书目”的规定,是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规定,是一个“内阁规定”,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谈到许多地方为何敢随便删改“书目”,周平安认为,虽然教育部出台的部令规定要完整转发教育部“书目”,但由于没有规定删减教育部书目的惩罚措施,再加上牵涉重大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所以,才会出现随意删改“书目”的行为。这个“删改”的“水”是很深的。

  周安平指出,这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法治观念。“别看教材这个小本本,它是优秀文化的传承和积累,它的消费和使用对象是成长中的孩子们,它‘产出’的产品是‘长线产品’,关系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还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周安平说,其他产品出问题可以召回,孩子长大了不能“回炉”,如果造成一个地区、一代人的质量问题,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为此,周安平提出“三管”:应该管、敢于管、善于管。呼吁教育部不回避矛盾,建立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等大众媒体公布“书目”,接受举报。建立健全处罚制度和纠错制度,对违规的亮“黄牌”,不改正的亮“红牌”,进行相应的制裁。

  周安平非常恳切地对记者说,中小学教材不是一种普通的产品,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和几亿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是事关教育事业、事关子孙后代、民族未来的重要产品。目前虽有教育部代表国家颁布了“书目”,却没有罚则。面对国家每年下拨的巨额教材经费,没有监督和制约,随意删减“书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必会得寸进尺。他呼吁国家应像关注税收一样关注学生教材问题,建议教育部牵头制订相关制度,由教育、财政、监察部门联合督察教材“书目”的落实,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消除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隐患。

  本报记者姚芃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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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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