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女生被室友刺伤反遭学校处分 索赔近20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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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院女生被室友刺伤反遭学校处分 索赔近20万元
2009年05月27日 14:4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伤人学生患精神分裂症 受害者向校方索赔近20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蕾)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张丽丹于上学期间被同宿舍的女生小岚(化名)持匕首刺伤。经鉴定,小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学校拒绝赔偿,且于事后给了她一个旷课处分,张丽丹深感不公将中央美院及同学小岚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礼道歉并撤销处分,同时索赔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近20万元。上午,张丽丹在母亲的陪伴下,亲自到朝阳法院参加了庭审。

  张丽丹如今已从中央美院毕业。据张丽丹讲,她于2004年考入中央美院,与小岚住在同一宿舍。小岚因种种原因精神失常,校方在已经发现此问题的情况下,未采取得力措施。“去年11月23日清晨,小岚向宿舍管理员表示有轻生想法且行为失控,欲自杀身亡。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老师仍将小岚送回了宿舍。”

  张丽丹说,她按照管理员的安排照顾小岚,然而,失去理智的小岚却手持匕首刺向她。当时宿舍里还有其他同学,她忍痛夺下小岚手中的刀,并试图保护同学免受伤害。行凶后,小岚将受伤的她和其他同宿舍同学监禁了近一个小时,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安抚,小岚终于同意她走出宿舍。后老师将她送往医院。

  公安机关的结案报告可以证实,是小岚的行为造成张丽丹的伤害。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最终结论为小岚患有精神分裂症。警方据此认定,小岚实施违法行为时为无责任能力,所以最终对其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如今,一条长长的、凸起的疤痕仍刺眼地躺在张丽丹的小手臂上。张丽丹希望学校能对自己被扎伤有个说法,然而学校却拒绝赔偿。“学校无视我勇救同学的事实,反而说我旷课,给了我记过处分。”张丽丹表示,是学校的过错才导致了伤害事件的发生,而错误的处分更使其心理蒙受了巨大的伤害。

  “事发后,医院诊断结论两次认定小岚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障碍。”中央美院的代理人称,小岚之前只是爱发脾气,并没有其他的症状。“学校老师一直都认为小岚是个进步向上的孩子。”代理人表示,由于小岚起病急促,学校事先很难发现征兆。就连小岚的母亲也表示不知道这个情况。宿舍管理员事后还认为,小岚可能是因为精神压力大,或者是睡晕了。

  “学校认为,在整个伤害事件中,学校已经尽到了义务,包括送伤者去救治,送患者去精神病医院接受诊断。”中央美院的代理人认为,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对于旷课的记过处分,代理人表示,是学校在该起事件后做出的,但却是对张丽丹此前旷课行为的处罚。

  小岚的母亲则指责张丽丹在说谎。她在庭上说,女儿自始至终也没有承认过是她扎伤的张丽丹。她认为该起事件是张丽丹的“恶作剧”。张丽丹听后情绪激动,拍桌子反驳道:“我救了你女儿!你女儿早上说要自杀的!”张丽丹的行为当即被法官制止。

  张丽丹讲,她住院期间,曾听其他老师说起,事发当天早上,小岚曾找宿舍老师说要出去,要自杀,还脱光了衣服,当时症状已经非常明显。但对此,中央美院的代理人予以否认。张丽丹要求调取学校的监控录像,但学校称,当时的录像已经不存在了。

  张丽丹的代理人认为,小岚事前出现的一系列异常症状却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有监控录像,然而却始终未向法庭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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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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