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立法要求开发商配套建学校 缺乏监管成空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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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立法要求开发商配套建学校 缺乏监管成空文
2009年08月18日 10:47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校少!学校少!”年年小学报名时,面对家长从凌晨就开始排起的长队,教育部门只能这样回答。

  有家长问:2006年郑州市出台法规,新建小区要配套建学校,3年过去了,小区建了那么多,怎么学校都没建起来呢?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由于小区配套建学校的规定缺乏监管,再加上开发商认为建学校是政府的事儿,不愿配合。于是,这个缓解教育资源紧张的规定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很无奈

  市区孩子上学要交“赞助费”

  证件齐全,年满6岁半,就保证有学上。这是教育部门的承诺。

  但市民李先生家的孩子各种条件都符合,却没能顺利报上名。

  他在金水区恒升府第买的房子,2006年已入住,报名开始前,小区的物业已通知业主将孩子的信息上报,然后统一协调学校。昨天小区物业通知他,需要交5000元“赞助费”孩子才能入学,他去附近的学校报名,学校大门紧闭不接收。

  李先生将情况反映到教体局,教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如果收钱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李先生担心自己不交5000元钱,孩子就报不上名没有学校上。

  “同样是市区孩子,为什么我们家孩子上学要多交钱呢。”李先生很生气,也很矛盾,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5000元是笔不小的费用。

  和李先生一样,有不少市民遭遇同样的问题。

  这几年,郑州各区的新建小区都在不断增加,但开发商不按规定建学校,新建小区的业主子女去附近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要么不接收,要么会收3000元或5000元不等的“赞助费”。

  该咋办

  开发商建学校政府购买改公办

  为缓解辖区内的入学压力,解决新建小区的业主子女入学问题,郑州市二七区有一套自己的办法:通过租赁或整体购买,将开发商配套建设的学校接管,办成教育质量有保证、收费低廉的公办学校。

  据了解,兴华小学原是开发商配套建的学校,后来通过租赁的方式,由二七教体局负责管理,办成了一所公办小学。

  兴华小学附近新建小区非常多,仅学校所在的亚星盛世小区就有2万多人,且入住的多是年轻人。这所学校在招生的第三年已面临生源压力,辖区适龄儿童多,学校不得已扩了两个班。去年,小学入学报名时学校再次扩班,生源压力让学校透不过气来,今年只有4个教室可用。附近大学路小学也面临生源压力,兴华小学和大学路小学之间需要一所学校来缓解入学压力,但很难协调土地,新建学校十分困难。

  今年,二七区政府、教育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终于结束了漫长谈判,政府以3000多万元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整体购买了位于江山书香名邸小区的学校,改名为二七区艺术小学,并于今年开始招生。这所学校的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兴华小学和大学路小学的压力。

  “划片辖区范围内有7900多户,附近有8个小区,基本上都是这几年新建的。”二七区艺术小学校长石明晶说。随着新建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这所学校也将会发挥更大作用,附近小区的业主子女可就近入学,缓解辖区的入学难题。

  “孩子明年就上小学了,家门口有学校家长不需接送,省不少事儿。”在江山书香名邸小区居住的郭先生说。

  有招数

  立法要求开发商建教育设施

  开发商配套学校,政府通过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办成公办小学从而缓解入学难,这是个不错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开发商配套建学校,然后由政府接管办成公办学校,是破解目前入学难的一种途径。但这个办法目前没有办法推广,因为“前提条件”不存在,一些新建小区根本没按要求建学校。

  据了解,早在1994年郑州市政府就规定所有新建小区,开发商应根据入住人口,建设相应的配套教育设施。

  2006年3月,郑州市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对开发商建学校加以明确,《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城市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政府在向开发商出让土地时给予优惠;二是由开发商投资建学校,建成后由其自办学校,按民办学校管理,但应承担本开发区域内学生的义务教育任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三是开发商将规划的学校用地移交政府建学校,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但官方公布的数字显示,从1995年至2007年,市区新建成的315个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仅占5%。

  质疑声

  建学校应是政府的事儿

  黄女士是宏达花苑小区的业主。

  两年前,她在这个小区买了房子,“当时规划图上显示,小区4号楼前会建一所学校,开发商也这样承诺,我就冲着学校买了这个房子。”

  两年过去了,孩子也到了要入学的年龄,但是规划中的学校没有任何动静。

  黄女士遇到的情况不是个例,在北环以北的不少新建小区也存在“只规划不兑现”的情况,这让业主很着急。

  对《条例》中由开发商建设学校的规定,一房地产开发商认为,这和《义务教育法》冲突。

  “政府是义务教育筹资的主体,建学校也应是政府的责任。”该开发商说,政府不能将这个义务推到开发商身上。

  从目前来看,《条例》有漏洞,尽管规定入住人口5000人以上的小区必须建小学,但一些开发商通过分期开发来逃避责任,使每期入住人口都不到5000人。

  “文件并没规定开发商不建学校咋处罚,缺少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政策难免会沦为一纸空文。”郑州市民于明说。

  好建议

  “有政策就要有监管”

  在郑州,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不把《条例》放在眼里。

  2006年5月,正商地产将投资1000余万元新建的学校无偿捐给政府,由管城区教育部门接管,成为一所公办小学——港湾路小学。

  然而,多数开发商并不情愿这样做。

  “这是开发商和政府的博弈,但博弈的代价不应该让需要上学的孩子来承担。”郑州市一所小学的校长说。

  “政策模糊等于没有政策,有政策也需要有监管。”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社会学专家祁雪莲建议,既然是政策就应该对各种情况有明确规定,比如新建小区不按规定新建学校该如何处罚,怎么避免开发商逃避建校责任等,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并且有严格的监管,这样才能让规划中的学校落到实处。

  附:您对小学入学难的问题怎么看,对缓解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有什么建议?欢迎拨打热线电话:65866232,我们将把您的建议转达给人大代表。 -商报记者 吴静 实习生 张丽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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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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