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收费提高一倍 家长质疑学校顶风涨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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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收费提高一倍 家长质疑学校顶风涨价
2009年08月18日 14:25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校方表示民办学校有其特殊性

  晚报讯 本报8月5日刊登了《本市给校服校车收费“限高”》的报道后,引起了读者广泛关注,可就在此时,上海西南模范中学却把原本每天10元的校车费提高一倍,这一举动引起家长质疑。

  据学生家长反映,西南模范中学原本校车的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每月为210元,校车采用顺路接送学生的办法。今年暑假期间,西南模范中学对校车的收费进行了调整,一纸通知单就将校车费提高了一倍。在这份通知单上,关于09学年校车收费标准描述如下:每人每天20元(一人一座,中途不办理退乘);收费方式,开学前预收本学期费用 (每月按22天计算,共收5个月),学期结束前清算(多退少补)。学校要求家长把2200元的校车费用一同存入学费存折,家长对这样突如其来的“调整”措手不及。

  有家长电话联系学校,对方的回答不是学校主管人员放暑假不在,就是你可以不乘校车嘛。家长们认为,本市教育部门已明确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行为,为小学和初中代收校服费、午餐费、校车费等费用“限高”,而西南模范中学却是有令不行。

  对此,记者与西南模范中学的副校长进行了沟通。这位副校长回答说,学校有2200名左右的学生,分2个校区,是一所民办中学。原来校车是使用公交车辆,今年新学期学校统一采用优质一人一座的空调大巴,这也是应家长要求改的,一人一座肯定费用要上去,他们更希望学生乘公交车辆上学,校车费用调整后,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至于“限高”通知,这名副校长表示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通知。

  记者多次与这位副校长沟通后,她表示已在网上看到了相关文件,她认为文件后面注明,如有其他情况调整,是由财政拨款的,他们要与区教育局商量,民办学校有自己的特殊性,超出部分应该是政府补贴的,原来的老班车肯定要停下来的,条件太差,也不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沪教财50号文件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而发的有关通知。该通知中明确,为在校生提供有必要的代办服务性项目时,在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前提下,可以收取的相应费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本通知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仍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票据),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的附件中对课外教育活动费、校服费、学生平安保险费、午餐费等等作了明确限制,其中校车费每月不超过200元,原则是学生自愿,超过部分政府补贴。

  西南模范中学将如何执行该 “通知”规定,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白华阶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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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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