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学生课间打闹撞残老师 学校担责30%——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高一学生课间打闹撞残老师 学校担责30%
2009年08月27日 11:0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校管理有疏漏承担三成责任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15岁的高一学生小张课间休息时在楼道里追跑打闹,将70岁的张老师撞倒,经医院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其伤残程度被评定为八级。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小张的父母承担70%的赔偿责任,学校因管理上有疏漏担责30%。

  开庭时,小张称,张老师应意识到课间楼道拥挤,不适合谈话。此外,学校有义务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此,学校称,本校规定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外追逐打闹,且已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校没错。今年3月,针对张老师提出共计7.4万余元的赔偿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小张的父母承担70%,学校担责30%,学校提起上诉。市二中院认为,学校管理确有疏漏,维持原判。

【编辑:侯冬华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