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王鹏昊)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某,与朋友金某等人成立基金会和公司,向受害者许诺支付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36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崇文法院认定刘某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和金某有期徒刑各5年,并分处罚金6万。
今年60岁的刘某,案发前是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副教授。2005年8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金某。金某声称,1947年有一笔68亿美金的民族资产存在美国的一家银行,因历史原因这笔钱一直未能取出。一名居住在四川的老者,是这笔民族资产的管理者。银行声称,这笔钱只能由民间个人资产来激活解冻。金某还给刘某出示了那张68亿美金的汇票。
随后,刘某和金某等人成立中国灵山科技发展基金会,开始筹钱。刘某供述,他也拿出30万投入基金会。2006年,刘某和金某等人成立了北京紫板山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两人均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某等人打着基金会和公司的名义,声称解冻民族资产需要资金,并向愿意出钱的“投资者”许诺可支付高额利息。因“投资”的钱没有得到回报,受害者向警方举报。2007年11月,刘某等人相继被抓获。案发后,刘某和金某称,吸收的存款除了部分开销后,都汇给四川的老者。目前,“幕后”老者下落不明,警方正在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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