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支持大学生创业 首次轻微违法只警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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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支持大学生创业 首次轻微违法只警告
2009年05月22日 09:55 来源:西安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帮助落户

  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实行首违免罚制度,给自主创业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材料齐全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工商部门要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注册登记场所,设立“大学毕业生创业政策措施咨询服务窗口”,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 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的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申办营业执照时,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的,工商部门要立即受理,当场办结并核发营业执照;自主创业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实行免收注册登记、证照管理、贴花验照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落户西安

  市人控办、市公安局要支持大学毕业生创业者落户,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一律支持帮助其办理落户手续。城管执法部门要积极为自主创业大学生办理门头牌匾等相关审批手续。税务部门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同时简化手续,限定办税时限。

  创业中轻微违法首违免罚

  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辖区民警和城管执法队员要帮助自主创业大学生熟悉辖区周边情况,尽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公安部门要围绕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集中开展整治,对敲诈、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和谐的创业环境。

  部门服务质量纳入绩效考核

  公安、工商、税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接受大学生创业者的投诉和举报。运用网络服务评价系统,对日常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并且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同时,也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使其能够了解相关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袁超群)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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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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