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保护未成年学生隐私,学校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拟新增多项内容。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昨天介绍,修订草案针对实际情况,新增了多项内容,包括禁止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等侵犯人格尊严等。新增了未成年学生的救济制度,规定学校处分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修订草案还对孩子隐私权首次进行规定,要求学校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名次安排未成年学生座位。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商业活动,不得以罚款手段惩处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学生等。对问题孩子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或者学习有困难的未成年学生,应当会同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修订草案新增了社区矫正制度和社会调查员制度,增加了对涉案未成年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等条款。保留了司法机关设立专门法庭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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