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材未注批准文号 学生有权拒绝订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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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教材未注批准文号 学生有权拒绝订购
2009年08月31日 14:1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教材收费有疑问可上网查询

  本报讯 记者孙晶报道:就要开学了,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收取的教材费用有疑问可上网查询。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2009年秋季教材零售价格已出炉。如发现教材未注有省物价局的批准文号,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

  据悉,凡列入广东省《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零售价格,一律要在“广东省物价局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申报或备案。

  各地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学校,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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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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