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生今日起课业减负有法可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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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中小学生今日起课业减负有法可依
2009年09月01日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九月一日电 (申冉)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也是《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全省范围正式施行第一天。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地方性法规,于今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年来,中小学生学生普遍面临体能下降、近视率居高不下、营养过剩和心理问题增多的困扰,受到社会关注。就江苏省来说,该省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率,2007年为10.17%,2008年为9.82%,其余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均因身体和健康原因专业受限。另外,近两年征兵的高中毕业生中,也有60%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

  此次《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各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对广大学生及家长关心的焦点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课业负担一直是造成学生体育活动大量减少、体质下降、近视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课业减负成为《条例》中最受关注的部分:“中小学校应当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应当保障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25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两个小时以内;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和辅导班,以保证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从事体育锻炼。”。

  但是,对体育活动时间、家庭作业时间作业量的具体量化规定怎样解释怎样执行,能否真正落实,还是依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恐将成为《条例》实行的难啃骨头。而对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的减少是否会造成相对应的课后补习班时间增加,相信在法规的明文规定之外,也需要学生家长的大力配合和监督部门的严格执法。

  而升学率压力则是当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学校家长压力过大的最大内在原因,此次《条例》针对这一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者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进行排名”,“实施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计入总分”,“学校应当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两年的下降的地方和学校,不得评优评先”。升学率是横在学校、学生、家长头上的尚方宝剑,升学率不解决,任何法规条例都难免与一纸空文的命运,该条例从政府行政机关入手,追根溯源,希望能够根治升学率的大山压顶,真正达到“阳光教育”。

  法规的落实、解释、操作、处罚,是否形同虚设,督导部门责任重大。对此,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强调,督导部门将在一年内省内各类中小学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检验,同时对《条例》做及时修正,以及配套法例的延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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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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