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教育乱收费屡查屡犯将予以公开曝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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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教育乱收费屡查屡犯将予以公开曝光
2009年11月09日 17:35 来源:拉萨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各地连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因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7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从10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价格主管部门将从11月6日至11月30日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 的收费行为。

  检查的重点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情况,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政策落实情况;农牧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三包”政策的执行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中小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收取回扣或向出版部门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 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各类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克扣教育经费及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该负责人说,检查单位将对越权行为造成的乱收费案件,不仅要对乱收费作出经济处理,还要纠正相关越权行为,相关部门拒不纠正的,将移交监察、纠风部门予以处理;对部分屡查屡犯的学校、拒不纠正越权行为的单位,性质严重或具有隐蔽性、典型性的违规收费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陆德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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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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