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莹 通讯员陈燕文)昨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09年~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的通知:深圳中小学将于本月24日开始放寒假,幼儿园的放假时间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假期安排学生补课、上新课,或提前开学;寒假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出游;开办留园班的幼儿园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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