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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应及早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2009年04月01日 09:36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我们必须补上的民生欠账,但这并不意味着,义务教育的改革就只能停留在查漏补缺而止步不前,不向更高的目标进发,不去回应社会发展带来的现实需求,无视基础教育年限延长的世界性趋势。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透露,正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在今年8月公布,但“九年义务教育是否改12年”仍是未知数。

  伴随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实现,关于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话题开始在社会各方的关注下迅速升温。虽然民间呼声日隆,近年来的全国和地方“两会”上也一再有代表和委员就此提出建议和提案,但却一直议而未决,搁置至今。

  义务教育是指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强调普及性、强制性、公共性,它的实施和发展是人口素质提高的必然途径,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最基本标志之一。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作出了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定,而在20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义务教育水平和年限很明显已经不能满足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长远来看,适当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不仅是经济由“汗水经济”向“智力经济”转型的现实要求,也是一个国家社会各阶层能够实现充分流动、推进社会公平的最合理途径。从当下的现实而言,我们也需要通过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延缓农村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从而缓解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恶化的就业形势。

  需要看到的是,与民间强烈的呼吁相对,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主张在当前也受到不少人的激烈反对。反对的理由一是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还未得到完全的普及和巩固,而且在国家财政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我们不应当盲目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攀比,搞义务教育的“大跃进”。

  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我们当前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低于我们自己设定的预期目标。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我们必须补上的民生欠账,但这并不意味着,义务教育的改革就只能停留在查漏补缺而止步不前,不向更高的目标进发,不去回应社会发展带来的现实需求,无视基础教育年限延长的世界性趋势。

  一个国家的国民应该接受多少年的义务教育才是合理的?这或许是教育自身很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在此,我们不妨将服兵役的条件做一个参考值。当前我国的征兵工作对学历已有明确要求,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女青年的征集更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想见的是,如果一个国家完成国民义务教育的人还没有资格去履行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还不具备践行公民对国家的职责的基本条件,这样的义务教育年限就难言是合理的和足够的。

  一个国家能走多远,首先决定于它的教育能走多远。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从而奠定社会进步的基础,是政府的一种责任和努力的方向。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及早地实现,不能退却,更不能犹疑。(李琼)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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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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