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堵住职工“被培训”漏洞最关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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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堵住职工“被培训”漏洞最关键
2009年08月08日 02:5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何为“被培训”?这是套用“被就业”“被增长”的格式,来说明那些在不知情状况下,就已在用人单位里完成“职业培训”的现象。

  想到这个词,缘于昨天媒体纷纷报道的一则消息:国务院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全国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和鉴定条例》的征求意见。按照该意见稿,条例制定者希望用人单位能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并要求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而用人单位如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这笔经费的,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是从你我的工资里扣除这笔培训费,而是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取培训费专款专用——这并非在玩“从哪个口袋里掏钱”的游戏,而是把职工培训与用人单位责任厘清得不容含糊:承担职工培训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显然,这是令白领、蓝领及各类“领”们兴奋的维权政策。不仅直接关系员工个人利益,而且,当一个用人单位把员工培训作为责任时,往往意味着企业有了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也令人担心起“被培训”的可能与泛滥。

  坦率地说,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承担正常的培训费用,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条义务,早已写入劳动合同法的白纸黑字里,甚至在13年前颁布执行的《企业职工培训规定》里,也言之凿凿: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

  然而,有多少人真正感受、享受到这笔经费?相反,“被培训”现象比比皆是。

  有的用人单位“挂羊头卖狗肉”,应付着政府部门的检查,实则“空头支票”,或是早已巧立名目暗度陈仓;有的用人单位倒是严格提取、积极用于培训“正途”的,培训经费一年高达20万元,只是,这经费乃一人读MBA独享,那几百名一线职工全年的职业培训经费,就这样“被培训”了;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展开相关培训时,尤其是一些企业在聘用了农民工进行上岗培训时,公开收取培训费,还振振有辞:培训是我的义务,那交钱是你的义务。

  其实,对那些把职工培训作为企业发展核心武器的用人单位而言,不用“强制”,早已主动拨出标准高得多的经费培训全体职工;而对于那些劳动关系极不规范的用人单位来说,那些有关一线职工培训比例不得低于总经费的70%、经费使用情况要由职工监督等规定,其实缺乏可操作性——比起保住饭碗来说,培训经费被挪用算得了什么呢?政府部门的监管到底用什么方式才能有效呢?

  鲁迅先生说,要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不妨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对策”提前想到,通过科学有效的政策设计,来堵住你我都可能“被培训”的现象吧。(吴焰)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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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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