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公益性渐失 代表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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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公益性渐失 代表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
2010年03月04日 15:26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前教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幼儿园收费越来越高、有些收费甚至高过大学,学前教育失去公益性,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黑新雯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设立学前教育事业专项经费,设置学前教育专职管理机构,规范学前教育。

  据介绍,人在6岁以前是大脑机制发展的第一个加速期,也是口头语言发展的关键期,是掌握词汇和数概念的最佳期,是性格的奠基期,是个体一生中最富有可塑性的时期。重视发展和规范学前教育,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国民素质的关键所在。

  根据代表调查,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学前教育发展严重不足,学前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偏低,幼儿园少、师资弱、收费高等多种原因导致学前教育毛入学率偏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失去了公益性,公办幼儿园的减少。从2004年起,全国民办幼儿园机构数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数。而民间资本似乎更看重学前教育这块蛋糕带来的利润,忽视了学前教育具有非营利的公益性质。幼儿园的收费居高不下,严重失控,甚至出现天价幼儿园。许多幼儿园都收取赞助费,出现了幼儿园收费高过大学收费的现象。

  收费高了,但幼儿教师的待遇仍普遍偏低,幼儿教师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学前教育管理问题突出,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力量非常薄弱,绝大多数的管理干部身兼数职,难以履行基本管理职能。

  为此,黑新雯认为,制定《学前教育法》已是必然趋势,建议相关部门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及其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应负的责任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设立学前教育事业专项经费,设置学前教育专职管理机构;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办学的条件、办学标准,以及登记注册制度及评估体系;明确学前教育教师的资格、职责和权利;明确学前教育机构中学龄前儿童的权利;明确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机构及违法行为的处理机构。 (数字记者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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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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