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激辩女大学生就业:苦寻就业还是回归家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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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激辩女大学生就业:苦寻就业还是回归家庭?
2009年03月09日 15:45 来源:湖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怀孕到生育,女职工有一年时间无法正常工作,一些竞争压力很大的中小企业,当然不愿意招聘女大学生。但如果都和这些企业一样,女性谈何发展!”

  7日下午,新大都饭店湖北团第五组审议现场,省妇联主席梁惠玲代表的发言刚开了个头,就引起了大家的热议。代表们敞开胸怀、各抒己见。在会场穿梭添茶水的女服务员停下了脚步静静地聆听,现场的记者悄悄拿出录音笔。

  “农村家庭培养一个女大学生多不容易呀,好不容易熬到毕业却因为性别原因找不到工作。”来自丹江口农村的辛喜玉代表发言饱含深情。

  “在西方、日本一些发达国家,知识女性回归家庭非常普遍。”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代表停下手中的笔,亮出不一样的观点:女大学生毕业后并非只有工作一条路。母亲对孩子成长的意义远远大于父亲,女性回归家庭有利于社会和谐,国家可从税收、法律上给予鼓励。

  “这点,我深有感触。”“海归”代表张柏青现身说法,“我在国外时,夫人没有上班,政府因此返还我的税赋,有了小孩还给予补贴,总收入算下来跟夫人上班差不多,而且家庭十分和谐。”

  “这种想法不现实!”张柏青刚刚讲完,企业家罗群辉代表就抢过话筒,“中国的经济还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劳动者还没有完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怎么可能给不工作的人退税呢?”

  “我的意思是,国家要全方位保障女性权利,而不是只盯着就业。”李培根说,“我举国外的例子,旨在引进一种全新的解决女大学生就业的思路和机制,绝不是鼓励女大学生放弃就业,更不是鼓励用人单位歧视女性。

  “女性不上班,在家就没地位,农村的家庭暴力即是明证。”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代表、神农架林区区长钱远坤代表说,当务之急是政府拿出实际行动,帮助女大学生就业。

  “湖北女大学生占总数的40%。”梁惠玲建议,“除特殊工种外,国家可立法要求企业女职工比例不低于40%,达到比例的奖励,歧视女性的加大处罚力度。”(记者刘娜 李保林北京电)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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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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