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公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禁超12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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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农村公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禁超120元
2009年02月01日 15:08 来源:南昌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 记者 杨小勇 实习生 凌家乐 农村公办高中每个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120元、农村有线收视费至少低省标准两成。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各方面减轻我省农民的负担。

  通知指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生活饮用水工程由政府投资,维持正常运行的费用可由农民负担,其用电应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和改建自用住房,除交纳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农村公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不得超过120元。

  降低农村(指县城以外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有线电视用户的收视费标准,其收视费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至少降低20%;初装费不高于350元。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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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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