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条例 学校教师不得歧视“差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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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出台条例 学校教师不得歧视“差生”
2009年05月04日 11:0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新华社电学校和教师歧视“差生”,违规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按学习成绩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于6月1日实行的《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使制止这些不良教育现象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按学习成绩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责令未成年人停课;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上课时间,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社会宣传、社会服务等活动内容。

  《条例》针对不良教育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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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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