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俩合同违约金上惹纠纷 律师提醒签订需谨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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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俩合同违约金上惹纠纷 律师提醒签订需谨慎

2010年07月07日 16:33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宗房产交易,两份购房合同,有虚有实。在一两年前,这样的两份合同中,虚合同中的标价是被“压”低了的,主要是为了减少房屋过户时的契税。但自从今年四月房产新政出台,虚合同中的标价是被“加”高了的,为的是多争取贷款。律师认为,无论出于哪种考虑,虚实两份购房合同都暗藏隐患,一旦出现纠纷,在认定法律责任上就会增加难度。

  卖房俩合同 违约金上惹纠纷

  前日(7月5日),市民马先生推门走进世宏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马先生告诉李律师,自己5月初卖掉了一套万新村的住房,目前手续都办妥了,按照购房合同,他应在6月1日前腾空房屋,逾期要按照购房价格的百分比支付每日的违约金。但是因为自己的新房装修还没有完工,马先生腾房出现困难,多住了一个月。既然在购房合同上有事先的明确约定,法律关系应该很明了。但是问题就出在购房合同上,因为马先生购买这套房签订了两份购房合同。买一套房签订了两份购房合同?当两份合同出现在李律师面前时,他有些疑惑。但马先生接下来的解释让他顿时明白了原委。马先生签订两份合同是一虚一实,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的房屋售价是40万,于是签订了第一份购房合同,马先生称之为“实”合同;此后,因买主需要办二手房的贷款,为了多贷些款,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购房合同,将房价标注为56万,也就是“虚”合同。很快房屋通过了一系列的过户和贷款程序。因马先生逾期腾房一个月,对方要求其按照“虚”房价56万的房价支付违约金,马先生不认可。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后,马先生才来咨询律师。

  两份购房合同,到底该按照哪一个来支付违约金?李律师说,对两份合同的形成还要最终考证后才能定夺。但有一点儿可以肯定,这样的歪招儿是很容易给购房双方惹麻烦的。

  “对战”购房新政 虚“高”房价多贷款

  马先生在房屋买卖中之所以被买主要求签订两份合同,与今年4月中旬,国务院发布的房产新政有关。国务院的政策中二手房贷的首付最低为50%,据了解,自房产新政实施以来,一些购房者为了能从银行多贷款,减轻首付带来的经济压力,在二手房交易中选择了签订虚实两份合同,“抬高”房价来争取更多的贷款。“实”合同是对内的,标注的是实际成交价;虚合同是对外的,是按照贷款需要作假后的价格。从以上马先生的交易中可以算一笔账:如果购房者按照40万的购房实价进行贷款,购房者要首付20万元,只能贷款20万元,贷款将全部付给卖主;如果按照56万进行贷款,购房者首付为28万,贷款为28万,除去要支付卖主的12万,自己手中还剩16万。事实上,购房者只为购房支付了12万元的首付款,首付比例为30%。

  李律师认为,合同是对买卖交易中各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虚实两份合同虽然能为购房者争取更的贷款,但其中暗藏隐患,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解决起来就很困难。

  房屋中介:变通一下没什么难的

  在蝶桥公寓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记者以购房人的身份进行走访。“我想买套大点儿的房子,但听说二套房贷首付要五成了,目前手上的钱不够付首付款。”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只要你看中了我们信息房源里的房子,首付款如果差些不够一半房款,我可以帮助买卖双方变通一下,没什么难的。”记者问他怎么变通,他轻描淡写地说,在双方商定好交易房价后,再把房价估高一些帮助买主多贷些款。”记者问:“这样行吗?会不会有风险?”工作人员回答:“没问题,这样的业务做了也不是一单了。你放心,差不了。另外,除了虚房价和实际房价两份合同外,我们也可以见证你们签三份合同,上面写上,一旦出现纠纷,以实价的合同来解决问题。”

  记者咨询了多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他们表示,自从房产新政实施以来,用签两份合同的办法帮客户解“忧”,已经成了业内不是秘密的秘密。至于银行贷款期间的房屋估价,如果加价的范围不是太过分,通常也都能过。中介公司在其中虽然没有得到直接的利益,但却能因此促进交易成功。

  律师说法:冒险多贷款 隐患藏其中

  对于购房中的虚实合同现象,李世宏律师认为,“高”房价虽然获得了更多贷款,减少了首付压力,成了应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提高的对策,但却埋下了隐患。当双方产生纠纷时,有价格不一的两份合同,以哪份合同的价格来确定房款就存有争议。在此情况下,双方利益都有可能受损。骗取较高贷款额度的行为实质上也损害了银行利益,尽管现在的房价还有涨幅空间。另外,银行的房贷是需要支付利息的,房贷越多利息也越多。(记者 刘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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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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