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参与制订者、深圳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
申请者作假成本太低 各级政府把关不严
保障房终审合格名单和其财产收入状况的公布引发了各界对保障房申请各种乱象的关注。为何会出现年收入4000元却开着丰田车的终审合格者?为何会出现住豪宅、零资产或企业老总申请者?他们为何能通过审核?
记者昨日独家专访了全程参与深圳保障性住房各项制度起草和制订的研究学者、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在目前官员慎言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形势下,陈蔼贫是最为接近保障性住房主管政府部门的研究学者之一。
为何保障房申请乱象频生?
原因一保障房存在巨大牟利空间
陈蔼贫:深圳的保障房是一个开放的市场,申购成功5年后可以买卖,这就存在一个巨大的盈利和牟利空间,即使有“九查九核”制度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也不能杜绝部分申请者削尖脑袋往里钻。香港这方面就比较好,它的保障房是一个封闭的市场,保障房不会流向市场,申请者无其他利益可图。
原因二
审核人员不足行政能力有限
陈蔼贫:负责保障房审查工作的社区工作站光写在纸上的职责就有158项,基层工作站的职责过多,很难兼顾保障房审查工作。深圳各区建设局房管科管住房保障的,人最少的盐田区只有1.5个人负责全区的住房保障房申请受理。深圳全市55个街道办,600多个社区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真正做这个工作的往往是0.5—1个人,一个区里真正管房改和住房保障的也就2—3人,全市负责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员应该不超过1000人。在香港,一个房屋署就有8000名工作人员,我认识的一个香港居民申请了8个月才有回复。
街道工作人员包括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有限。深圳的保障房申请要求只规定多少资产线以上的不可以申请保障房,但没说低于多少资产的不能买,这就出现了“零资产”和“负资产”的状况。2007年我们曾出过一个政策,说廉租房租户不能申购经适房,但廉租房租户就说这是剥夺了穷人买房的权利,是违法的,最后的结果就是申请没有底线。而评估一个家庭是零资产还是负资产很难,是穷人还是富人也很难界定,这些都需要证据,基层受理人员在专业方面受到制约。
原因三
政府问责机制不够严
陈蔼贫:深圳市、区、街道几级政府问责机制不够严厉。问责制度本身需要证据才能进行处罚。媒体报道说一个家庭有4辆车,如果这4辆车都是二手车,都是1万元买的,都是做营运的,营运的收入又不好,还处于破产边缘。或者申请者有一家公司,但经营不好,欠了很多钱,这些都会体现为零资产或负资产。类似这样的问题,街道在审核处理时没有标准,很难弄,而且在对官员进行问责时也没有标准,他到底是负责还是不负责呢?很难界定。
原因四
申请者作假成本太低
陈蔼贫:目前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及时修正性不够。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办法都是2007年出台的,到现在都没有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调整。
此外,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犯罪成本太低。在保障性住房条例之外,我们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条例都没有处罚权,目前只能采用补救方式,比如对作假者公告公布,但在深圳乃至我国,公告对个人的影响有限,而在国外,所有人都对不诚信的案底非常看重,因为这个对他之后的教育、就业、贷款都有影响,成本非常之高。
深圳的作假者一旦被发现,成本一是一定年限内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二是以后银行贷款可能受影响,而且如果没有进入银行的黑名单则连贷款的影响也没有。犯罪成本很低,导致部分人觉得申请保障房时作假没什么。
原因五
各级政府有过失行为
陈蔼贫:各级政府一定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出现问题,政府是有过失的。但这个我觉得是可以解决的,可以通过督察室、纪检委行政处理的方式来加强问责。
我一直在建议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思我们的政策,反思我们的做法。政府给老百姓建房子分配给老百姓,招来的是什么?不是掌声和鲜花,而是唾沫和拳头。保障房如果做不好,就说明政府能力很低。为什么不能把它做好,这取决于政府要花多大力气来做这个事情。
如何让保障房申请实现公平透明?
像惩治醉驾一样力惩作假者
陈蔼贫:我建议保障房住房条例加上8个字:诚信申报、事后核查。事后核查要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打击,集中政府现有的行政力量打击一批人,而不是所有人。比如每次抽查5%,动用公安、民政的力量,几个部门一起执法,一查到底,核查所有环节。
我曾提请全国人大和深圳市立法机构,要进行保障性住房的事后核查、抽查并严查,逮到一个处罚一个,甚至可以坐牢,让作假者一次性倾家荡产,并且连带作假者和涉及作假的公职人员一起处罚,如果发现渎职行为一律开除公职。不光抽查,而且检查被举报者。
深圳只要有三五个案例,剩下的就都不敢了。就像打击酒驾,现在大家不敢酒驾,就是因为处罚严厉,因为会抓进去,会坐牢,公职人员还会被开除。
杜绝作假,一个是杜绝利益,二是加大作假成本,这两条做好,保障房工作就可以做好。
还需强调综合执法
陈蔼贫:深圳还要强调综合执法的问题,保障房申请和审核不是住建局一个局的事情,需要整个法律体系与之相配合。深圳不妨从这里在法制建设方面做个突破,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强制的、高压的、大棒的过程,在严厉打击下会形成这种意识。只要严格处罚,就能解决问题,就看政府愿不愿意花这个力气。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曲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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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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