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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逾8万户林业职工家庭告别棚户区 

2011年01月18日 13: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长春1月18日电 (李彦国 张天虎)作为开启中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先河的吉林省,自2008年启动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工程以来,419万平方米的林区棚户区得到改造,8.38万个林业职工家庭告别脏乱差的棚户区,迁进新居。

  2010年的冬天异常寒冷,松江河林业局职工张宇却感觉“格外温暖”。因为在严冬到来之前,他们一家人就正式告别了原来位于林场那间不足20平方米的平房,搬进棚改建设的新楼房。

  位于中国东北部的吉林省有大量的森林资源,林区中也有存在大量亟待改造的旧房、危房,低矮、破旧、阴冷成为很多林区职工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行路难、吃水难、如厕难,长期威胁着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2008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首先在吉林省启动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工程,下拨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确定松江河、和龙、天桥岭、泉阳、八家子5个林业局为国家和省级试点,由此开启中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历程。

  吉林省林区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林业职工,同时优先安排山上的林场职工、危房户、生活困难和低收入群体,并打破常规管理办法,国有林区棚改同时享受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沉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全部优惠政策。

  张宇就是吉林省林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众多受益者之一。资料显示,2008年4季度和2009年,吉林省共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200多万平方米,解决近5万户林业职工的住房问题;2010年,吉林省已完成2万多户、126万平方米的林区棚户区改造。

  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张德新表示,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吉林省计划全面启动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再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省内国有林区18个国有林业局、4个森林经营局(场)14万户、700万平方米棚户区的改造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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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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