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宋某自称能够为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先后与自己公司的老板李某以及多名客户签订经济适用房预订协议,骗取订金3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宋某提起公诉。
宋某于2009年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工作,自称认识房管所的人,可以弄到经济适用房指标。中介公司老板李某信以为真,便介绍该公司客户杨某与宋某签订了经济适用房预订合同,并向宋某支付了8万元订金。宋某的花言巧语令李某本人也动了心,随后李某也先后与宋某签订了两份经济适用房预订合同,共向宋某支付订金12万元。不久,公司的另一名客户孙某也与宋某签订了同样的预订协议,向宋某支付8万元。因宋某声称还需要拿钱疏通关系,又陆续从孙某手中骗取2万余元。
数月后,当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临近时,苦苦等待消息的李某等人却再也联系不到宋某,这才发觉受骗并报警。2010年9月,警方将四处躲藏的宋某抓获。
检察官提示: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相关申购条件并履行合法手续,只有正规部门才能接受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市民不要试图通过不正规渠道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要轻信任何公司或个人可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讯员 张贵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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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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