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之际,不少购房者向本报反映,他们在购买精装小户型时,开发商收取的装修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费已是业内的“潜规则”。相关部门称,目前我市暂无政策法规规范开发商对精装修户型装修费的收取,如何收,收多少,都由开发商或装修公司决定。
致电报社的周先生反映,上周五在签买房合同时,他发现装修费不是按照套内面积收取,“既然是装修费,就应该指室内装修,公摊面积为什么也算在内?”他预购的房屋建筑面积为67.7平方米,得房率为65%~70%,装修费是每平方米2500元。他算了一笔账:如得房率按70%算,套内面积为47.39平方米,以此计算的装修费总额为118475元;如果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装修费总额为169250元,二者相差50775元。当问及售楼人员时,得到的答案是,其他楼盘的精装小户型也都是这样收费的。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精装小户型楼盘的售楼处发现,多数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装修费与房款是分开签的,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购房者的装修费。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精装修的房型,不止小户型,甚至有的高档住房也是将房款与装修费单列,这样可以为开发商节省比购房者多得多的税费;同时,开发商又不愿意失去部分利润,于是出现了“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费”这样的条款。
另据记者了解,近两年我市加大了成品房建设力度,每年都有100万平方米左右的成品房或精装修房屋推向市场。(记者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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