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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计划五年内打造现代历史文化名城(2)

2011年03月28日 10:30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音乐之城。哈尔滨作为被联合国命名的“音乐之城”,音乐已经成为这座城市丰富厚重的文化积淀。弘扬哈尔滨音乐文化传统,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办成全国文化活动精品和国际性音乐节。

  实施“八大工程”

  ———文化精品建设工程。推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成果,创作具有本土文化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

  ———文明素质建设工程。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提高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公共行为文明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与城乡居民基本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基础性文化设施。

  ———文化特色弘扬工程。传承历史文脉,彰显现代城市文化内涵,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文化品牌塑造工程。做大做强文化节庆活动,精心策划打造品牌文化项目,提升哈尔滨文化的传播力,打造“文化哈尔滨”城市名片。

  ———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加快文化市场开发,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形成并保持哈尔滨的特色文化优势,构建吸引文化人才的平台,造就一支文化名人队伍。

  繁荣创作 建设设施

  全方位助推文化事业发展

  1.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整合在哈国家和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和学术团体的科研力量,对事关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力争每年推出一批优秀理论成果。

  2.繁荣文学艺术创作

  立足我市实施新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充分发掘利用区域特色资源,聚焦城市发展新变化,聚焦感动城市事件和人物,增强文化产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精神,浓郁哈尔滨文化特色,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影视、文学、戏剧、音乐、舞蹈、雕塑等艺术精品。

  3.加强新闻媒体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推进市属新闻媒体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发展新兴传播载体。加强互联网等新兴传播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各类网站实施依法监管和有效引导,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4.推进文博图场馆建设

  到2015年,我市各级各类博物馆总数达到100座,平均每10万至15万人口就拥有一座博物馆,达到国外发达地区博物馆人均拥有水平。在松北、群力、哈西等新城区,逐步建设规模在4000-6000平方米的区域中心分馆,在人口密集的街区建立若干规范完善的社区分馆。,形成以中心图书馆为核心,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三级图书馆服务网络,实现图书馆资源合理配置。

  5.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

  结合旧城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进完善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加强遗址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街、名镇古村以及成片民居建筑群。做好“731旧址”保护开发及申遗工作,实施保护开发“金上京会宁府遗址”工程建设。

  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全市民间民俗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普查,搜集整理历史文化、口头文化、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文化活动、礼仪节庆活动等项目。

  转变机制 提升创意

  体制改革

  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1.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对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文化艺术馆(含乡镇文化站或文化服务中心)、文物站、艺术研究所、社科院及其管理机构等公益性文化单位,保证政府投入,深化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内部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办报办台质量,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

  2.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对我市现有的国有文化艺术院团和创作单位实行转企改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将出版社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一般期刊社及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等文化单位转为企业,建立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3.培育骨干龙头文化企业

  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步伐,重点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产业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民营文化企业。重点扶持民营文化企业进入文艺表演团体、博物馆和展览馆、非新闻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和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领域。

  4.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文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培育完善市场中介机构,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5.提升文化创新能力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内容创新和文化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大文化产品开发力度,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需求大、产业关联度强的文化产品,促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高新技术含量的文化产品产业化。大力促进文化科技创新,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和网络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利用先进的科技改造传统文化生产的传播方式,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运营模式。

  政策支持 资金投融

  保障文化发展顺畅有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化经济政策,在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制定完善有利于我市文化快速发展的公共文化政策和经济文化政策,把文化投入、文化扶持、文化产业、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立项、资金、用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惠。执行国家对文化事业捐赠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加快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地方立法步伐,制定一批加强文化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重点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对标志性文化设施、重大文艺作品创作、文化活动、文化资源开发等项目,采取建立基金、政府招标、定向奖励等办法予以重点扶持。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保证每年4000万元的基础上,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额度。各区、县(市)财政也要采取设立专项资金的办法,逐步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对重点文化项目投入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形式进入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文化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引导社会力量以民建公管、冠名权出让、政府出地企业出资、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投资兴办公益文化事业。在文化产业投资方面,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的原则,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奖励等投入方式,对重点文化产业及其产品、重大建设服务项目予以支持。(记者 贾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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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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