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办法》,本市将对五大公租房项目实行委托开发,将建房约五万套。
项目面向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委托,同时要求企业在本市从事过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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