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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失误” 一房两卖惹纠纷

2011年04月22日 08:38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们上午刚交付了两万元的买房定金,下午他们突然说我看好的那套房已经卖给别人了,也不给我任何交代。”昨日,姚女士致电本报称,售楼方工作失误,却态度强硬,不愿按照合同理赔。

  姚女士和男朋友准备近期结婚,两人几天前看中了位于江夏的一套房。19日上午,她和男朋友去该楼盘售楼部交了两万元定金,然而当天下午她和男友还在楼盘里观看小区环境时,售楼小姐突然告知他们选的那套房有人选了,要他们重选一套。姚女士感到莫名其妙,问其缘由,对方却只是搪塞,不给任何解释和说法。

  随后,姚女士重返售楼部询问情况,该楼盘售房主管姚先生承认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就此,他提出两种解决方案:第一,退还姚女士两万元定金;第二,姚女士在这里再另选一套房。但按合同规定,售楼方应退还两万元定金,并另赔偿姚女士两万元。对于第二方案再选一套房,姚女士表示不太满意,因为现在只能在四栋选,房子前后被遮挡,而先前选中的五栋的那套房可以看湖景。

  针对此事,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胡金明律师认为,开发商向姚女士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现因开发商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姚女士的主张合法有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耿丽娟 实习生 汪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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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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