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楼市成交陷入低迷,但房价依旧保持高位。楼市正在走入市场与政策艰难博弈的敏感时刻。一些地方政府坐不住了,一些业内人士也开始猜测,新一轮调控政策或将出台?
很多信号表明,楼市调控将向着长期、纵深的方向发展。
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说,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本月上旬国务院开展的楼市调控督察已陆续完成,各督察组正在起草相关报告,并将提交国务院。
个别地方政府不认为房价偏高
“我认为这次督察发现的最大问题是,个别地方政府不认为房价偏高。”4月26日,一位督察组督察人员表示。
4月10日至4月21日,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等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了督查。目前,督查组已先后返京。
此间,督察组在各地不断做出“强化执行”的表态,但对于督察结果,以及政策的进一步走势,均未传出最新消息。据悉,针对此次调研的情况,各督察组正在起草相关报告,并将提交国务院。未来楼市政策的走势,将在很大程度上依照上述报告内容而定。
从督查情况看,16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执行中央调控政策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从近期市场运行情况看,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得到遏制,各地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和二手住房成交量环比总体回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二手住房销售价格总体趋稳,房地产市场调控初显成效。
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较为宽松,与人民群众的预期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个别城市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坚决有力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城市人民政府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目前,有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有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
有的督察组已提出建议:预警中小城市,避免重走大城市发展中房价飙升的老路;继续落实调控政策,在各个环节上强化执行。
上述督察人员所在小组到访的城市中,房地产税费和土地财政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地方政府对土地和房地产业的依赖十分严重。
对于未列入此次督查范围的其他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情况,国务院已要求这些地方开展自查并于近期上报自查情况。根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继续跟踪督查。
商品房将实施反暴利规定
昨天,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他说,“我们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拟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国家统计局本月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数据显示,3月份我国房价环比下降和持平的城市数量小幅增加,但更多的城市房价仍在上涨,只是涨幅有所回落。这表明:部分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
发展改革委此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对此,许昆林表示,在规定实施之后,政府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但对今年能否实施反暴利规定的问题,他表示,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
根据今年3月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许昆林表示,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发展改革委将直接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一套一标、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和公示相关收费的行为,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未予以标明费用的行为,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