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财经中心 → 房产频道

时评:违建没收作保障房制度值得推广

2011年05月10日 10:52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石家庄市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据5月9日《人民日报》)

  查处违法建筑(俗称查违)是国内许多大中城市面临的严峻课题。各地处理违建的方式大同小异,主要是没收、依法拆除、对违建基础予以回填等。没收后要么拍卖、要么用于其他公益事业。依法拆除又分为业主自行拆除和执法人员组织拆除——— 即使是执法人员拆除,也给业主留下了可以想像的空间,因为有的是将违建夷为平地,有的只是象征性地拆除一个墙角。而回填的基础也会在不经意的时候东山再起。

  在这种情况下,搞违法建筑利益不小,风险并不大,万一被查处,大不了推倒重来。这也就导致违建总是难以遏制,查违总是任重道远。基于这样背景,石家庄“在全国率先出台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笔者以为,将违建处置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是查违工作的一个新探索,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示范意义:

  首先,能构成对一意孤行搞违法建筑者的高压震慑。违法建筑之于不法业主,毕竟投入了或多或少的资金,以前为使业主中止违建,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往往要经过很多次交锋,甚至讨价还价,使违建业主常常抱有逃脱或以较小代价换取大收益的侥幸心理。现在违建一律没收充公,违建毫无收益打了水漂,业主自然不敢再闯违建的红灯。其次,违建充公作保障房,可谓“变违为宝”,为有住房需要的城市低收入人群迅速解决了住房问题,违法建筑可谓“将功折罪”,善莫大焉!第三,违建没收作保障房,还有一个更大贡献——— 替政府卸掉一大堆包袱,减轻政府负担。在保障房供应上,由于囿于资金筹集难、规划土地难、用地审批慢等因素,各地保障房建设总是僧多粥少,难以满足民生需求。将没收的违法建筑直接用于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使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等很多难题迎刃而解。这亦是违建最理想的归宿——— 真金白银建成的好端端的房屋被夷为平地,终归是一种令人惋惜的资源浪费。

  总之,将违建没收用作保障房,具有很强可操作性,希望各地借鉴这一思路和做法,把查处违法建筑这项工作真正做好。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