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财经中心 → 房产频道

楼上发大水 楼下房屋全部积水要求索赔30万

2011年05月30日 14:0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24日 星期二 沈河区法院

  李某与王某家是上下楼的邻居,2010年10月8日居民楼打压试水,由于王某家私自改动水管造成了漏水,李某家四间房屋全部积水,墙体、电器等毁坏严重。

  李某认为邻居家漏水及协商的态度,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同时家中珍藏的母亲遗物属于古董,损坏严重。由于双方无法协商,所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财产损失30万元、住宿费15000元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委托一家资产评估单位对李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报告显示李某家受损物品市场价值为30129元,随后李某变更诉讼请求,财产损失索赔额从30万降到了30129元。

  法院认为,赔偿金额应以资产评估报告认定的受损价值为赔付依据。王某虽然不认可这份评估报告的结论,但却不能提供该评估违反程序、评估依据不足的相关证据。除此之外,李某要求的住宿费用过高,精神损失赔偿则没有法律依据。

  沈河区法院一审判处王某赔偿李某财产损失费、住宿费、鉴定费共计35000元。

  释案:

  狮子口开得够大!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