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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高开低走 郑州"一房一价"效果打折

2011年06月09日 11:23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5月1日,郑州开始执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时隔一个多月,“一房一价”在市场上实行情况如何? 记者近日走访郑州市多个楼盘后发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开发商将“一房一价”演变成了“两个价”,公示的价格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据悉,我省发改委日前已公布了《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对于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行为,逮到一个处罚一个。

  市民购买商品住房时,遇到没有明码标价情况,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相关内容

  新闻背景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应当列明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一房一价执行被打折

  5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后,对每套商品房(包括二手房)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后,开发商就不能轻易变动价格。同时,所有涉及房价的收费项目全部列出后,也不得任意添加收费项目。 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房地产公司,大多数楼盘对每套商品房的单价、总价、税额等收费明细都进行了明确标示,但对于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公摊面积等专业信息,仍有相当多的楼盘未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相对于容积率、绿化率等专业信息,购房者最关心的还是房价。而且大部分购房者只知道要求开发商进行价格公示,对公布优惠情况、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等其他要求并不清楚。

  “我原本对这个政策颇为看好,但现在看来效果不大。”在桐柏路某楼盘看房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本来感觉‘一房一价’能使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信息透明,开发商不能再以均价、起价等噱头吸引顾客,更不能捂盘惜售。对买房者而言,买房也不必像以前一样瞎子摸象。但从我近期看的楼盘来看,大部分开发商的公示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相差甚远,价格控制权依然牢牢握在他们手中。”

  定价“高开” 销售“低走”

  走访中记者发现,部分楼盘虽有价格公示,但存在未按相关要求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等问题,同时,公示价格“高开”,实际销售“低走”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嵩山路某楼盘销售中心,记者询问:“买房是否就按照公示表上的价格来算?”销售人员马上表示:“你不用看那个价格,那是我们公示给物价局看的‘一房一价’,肯定比实际交易价格高。”

  在航海路某大型楼盘销售中心,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选了一套公示价格每平方米近万元的房子,销售人员在计算房价时却拿出了另外一份价格表,按照该价格表,记者看中的房子每平方米单价不足8000元,且在此基础上另有5%的优惠。当记者询问为何公示价格比销售价格高得多的时候,销售人员表示:“过几天我们就准备涨价了。”

  “‘一房一价’,执行起来肯定有难度。”采访中,某房地产公司营销总监坦言: “我们可以做到‘一房一价’,但问题是这个价是备案价还是实际成交价。大部分看房者关心的是房子的实际销售价以及优惠情况,不管怎么说,公示标价是要标的,但折扣还得继续给。”

  规范市场

  控制坐地起价

  “一房一价”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防止开发商乱提价,避免价格在短期内大幅度波动,但从记者调查的现实执行情况来看,开发商报高价已经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种做法”。

  “应对‘一房一价’,开发商会采取先高价申报再打折的做法,这种游戏在任何打折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谈及开发商规避“一房一价”的歪招时就曾毫不避讳地指出,由于政策并没有定价环节的监管,只监督定价之后的涨价,开发商完全可以在备案的时候报高价来规避政策。

  针对消费者期待的“用‘一房一价’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一情况,接受采访的大部分开发商表示,“一房一价”会使销售价格明晰化,从而使购房者获得更大的知情权,促使销售方式更规范。另外,公示销售房源可以避免开发商以房源紧张为借口在售楼时随意涨价。但是,如果“一房一价”不是和限价配套进行的话,对房价是没有影响的。

  “开发商现在报高价为后期的涨价预留了空间。同时,这种报高价的行为会给买家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开发商在打折优惠,现实的降价加上之前虚高的报价,会让人觉得两个价格相差很多。”对于“一房一价”变成高报低卖的现象,资深房地产专家上官同君认为,这里面有两个因素存在:一方面是开发商故意报高价,为打折优惠留下空间;另一方面是现在销售情况并不乐观,开发商的确在降价。他表示,“一房一价”的目的在于还老百姓一个知情权,同时通过“一房一价”的控制使得开发商涨价不那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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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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