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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房子“明码实价”何以成传说?

2011年06月09日 14:01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走访广州部分在售楼盘发现,对于一房一价,仍有部分楼盘“高价公示降价出售”。在南沙某楼盘销售现场,记者看到了公示该盘各户型均价的价目表,其中一套两房一厅单位公示的总价高达89万元,而销售人员拿出计算器把一连串所谓的折扣算下来,总价仅76万元,两者前后相差13万元。目前,采用这种“报高再降”手段的楼盘不在少数。(6月7日《南方都市报》)

  开发商玩弄“明码虚价”的“房价钓鱼”手段,当然是其看涨的预期依然没有改变,也从一个侧面应了那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的俗语。如此一来,商品房须公示价格的政策,就会沦为开发商促销的噱头。

  当然,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一方面希望房价能理性回归,另一方面也希望房价能“明码实价”。然而,我不明白,虽然开发商也在执行“一房一价”的规定,但为什么热衷于“报高再降”的手段呢?其实,这就是开发商算盘打得“精”的地方——通过“报高再降”购得房子,容易使购房者对开发商产生“好感”,觉得开发商是在“优惠”自己。这样,消费者就会反而忽视房地产业是暴利产业这一事实,从而让开发商“得了便宜还卖乖”。

  据去年7月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南方某房地产商透露了一个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暴利故事:5年前,他花费约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了商品房出售,获纯利两亿元。其背后的“潜规则”是:买地和盖房子的有形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3;1/3是渠道费用,指征税及申报费用和行贿资金等隐性成本;最后1/3就是开发商的利润,而实际上如果运作得好,利润远不止1/3。

  这个暴利故事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房地产的确是个暴利产业。可是,近年来尽管国家统计局、国土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或者机构都调查过房价成本构成,但因为有的调查结果一直没有公布,公布结果的,不同部门的很多数据相差很多,因此,房价的真实成本对于公众来说始终是难解之谜。正是因为如此,开发商才会有空子可钻,耍起“报高再降”的花招,公然糊弄购房者的智商。

  试想,如果统计部门本着科学民主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尽早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房子真实成本大白于天下,开发商“报高再降”的花招能大行其道吗?因此,对于房企暴利,统计等部门不仅不应该刻意回避,相反,有义务主动承担起信息披露的责任,告诉民众真相。这不仅有利于高层的决策,也有利于民众对房价的理性判断,更有利于反暴利能深入持久地开展。(和法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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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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