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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一房一价”监督是关键

2011年06月09日 15:12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如今,“一房一价”政策已经施行一个多月,但是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房一价”政策究竟能否发挥作用,面对执行难的现状,又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云南大学的熊思远教授。

  监督成本太高

  “一房一价”政策的初衷,是要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与价格欺诈等问题。熊思远认为,这个初衷是好的,但是如何落实存在难度,具体来说就是监督成本太高。

  “一房一价”政策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出商品房套内总价和每平方米单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熊思远说,这一规定虽然比较具体,但是仍然给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留了可以“运作”的空间。“如果开发商、中介虚报高价,留出上涨空间,那这个标价便会失去调控价值。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识破这种伎俩也存在难度。”

  熊思远认为,在昆明当前刚性需求如此强烈的楼市背景下,购房者者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把监督的重任交给广大的消费者,通过发动群众来监督开发商和中介,几乎是不现实的。首先,普通购房者很难识破开发商和中介的“诡计”。目前,很多楼盘或中介公司为了规避这一政策,可谓费尽脑筋。购房者在选择房源过程中,如果不是很熟悉市场,一般很难识破。其次,即使购房者识破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这些“伎俩”,维权的成本也非常高。这就可能造成很多人放弃追究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责任。

  提高违规成本是关键

  针对目前昆明市房地产市场“一房一价”政策执行不力的现状,熊思远表示,政府应加强对于违规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处罚力度,同时大幅提高违规成本。“严打”加“严处”双管齐下,才能真正产生震慑作用。

  熊思远认为,“一房一价”政策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组织专人或专项调查组,对各开发商进行全面督查。同时,也应加强对于昆明房产中介公司的监管。政府,是落实“一房一价”政策的关键,政府只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打击查处力度,才能更好地约束、监督开发商,堵住市场漏洞。

  按照发改委出台的“一房一价”规定,对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需根据《价格法》第42条规定实施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开发商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最高可罚50万元,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可罚100万元。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罚5000元,曾被网友笑称“顶多算罚酒一杯”。对此,熊思远也认为,“一房一价”政策的违规成本过低,造成威慑力下降。

  熊思远说,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频频出台,但是很多政策和规范条例普遍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违法成本过低,且处罚力度不够强大,不少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如果惩戒力度不够大,开发商违规成本远低于获利,那么一房一价的规定就会形同虚设。所以,政府必须要重拳出击,加大对违规违法开发商的处罚力度,这样才能真正让“一房一价”变成现实,房价也才能真正得到调控。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消费者、政府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单纯地通过政府监督开发商,力度毕竟有限。因此,落实“一房一价”政策,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外,广大购房者也要参与进来。熊思远认为,在提高违规成本的同时,政府也应当相应地提高消费者举报的奖励标准,通过高额的奖励办法,让违规的开发商和中介公司无处遁形。(记者 白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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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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